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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合历】2018年2月17日·被烈火焚烧的真理

2018-02-17 Jean 智合法律新媒体

布鲁诺被处以火刑


——1600.2.17

“你们在判决我的时候,比我听到判决时更加恐惧。”这是乔尔丹诺·布鲁诺在被判刑时所说的话。


418年前的今天,1600年2月17日凌晨,罗马塔楼上传来肃穆的钟声,宣告了一场火刑的开始。布鲁诺被绑在鲜花广场中央的火刑柱上,广场周围围满了人,他正在发出最后的喊声:“黑暗即将过去,黎明即将来临,真理终将战胜邪恶!火,不能征服我,未来的世界会了解我,会知道我的价值!”刽子手随即用木塞堵住了他的嘴,并且点燃了火把。


布鲁诺牺牲了。


位于意大利鲜花广场的布鲁诺雕像


布鲁诺经受的审判现在已经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现代人们并不熟悉的词汇——宗教裁判所。


宗教裁判所,又称异端审判,是13~19世纪基督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的法庭。异端学说是一种反国家的罪行,它在罗马法《查士丁尼法典》中就被定为死罪。或许有些令人难以置信,在13世纪,由宗教裁判所组织的审判代表着当时欧洲最好的法律实践。


与此同时,法律人都熟悉的“纠问式程序”一词,与宗教裁判所也有着密切的联系。纠问式程序由教皇英诺森三世在1215年确立,“具有积极和持续活动,而且拥有严密系统的组织的纠问式异端审判法庭,也就是宗教裁判所”。


布鲁诺经受的就是来自宗教裁判所的纠问式诉讼程序。


但在罗马教廷宗教裁判所审讯之前,布鲁诺就已经被关押了3年多的时间。教会指控他否认神学真理,反对《圣经》,罗列出“罪状”一百三十条,希望他低头认罪,放弃自己的观点,向教会忏悔。


但布鲁诺拒绝了,他坚持捍卫哥白尼的“日心说”,否认“地心说”。于是他又在监狱中度过了5年的光阴,受尽酷刑。法律在这场斗争中沦为了武器。


布鲁诺不承认自己“有罪”,他也不惧死亡,“一个人的事业使他自己变得伟大时,他就能临死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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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温度


作者:Jean

来源:智合法律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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