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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合历】2018年3月1日·反家暴法:20年,终于等到你

2018-03-01 Jean 智合法律新媒体

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2016.3.1

血淋淋的伤口,悲伤的泪水,绝望的眼神,愤怒的嘶吼……合成一个词语:家暴。


“丈夫打妻子”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被视为一种合理的存在,遑论法律制约。但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组数字:我国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每年受理的家暴投诉在4万到5万件,有近10%的故意杀人案涉及家庭暴力。


很多人在急切地呼唤法律的到来。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189个国家、15000多名代表到会,家暴的概念开始进入中国人的视野。1996年,长沙市人大首先发布反家暴决议,成为反家暴在中国大陆最早的起点。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家庭暴力”作为法律术语第一次进入全国性法律。此后,《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陆续加入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内容。


2年前的今天,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是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也是中国第一部自下而上推动出台的关于保护人身权利、反对暴力的法律,在中国大陆从无到有,经历了整整20年。


就在反家暴法实施当天,北京、湖南、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分别开出了各自省份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后10天内,四川、天津、河南、海南、陕西、上海等地也先后签发了首张“保护令”。浙江基层法院2016年发出共110多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比过去7年的总和还要多。家暴终于脱离了“家务事”的范畴,而当抵制家暴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与公众力量,家暴行为必然会不断减少。


  第一部反家暴题材电视剧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照


反家暴法实施已经满2周年了,实践应用结果可谓是喜忧参半。人身保护令的规定成为了家暴受害者最有力的法律武器,但证据问题仍然是法律发挥效果的最大瓶颈。全世界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当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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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温度


作者:Jean

来源:智合法律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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