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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交警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奏响“安全曲”

2016-06-12 贾升亮 冯芳芳 山西市场导报




       本报讯(记者 贾升亮 通讯员 冯芳芳)为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夯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工作基础,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半峪村、湘峪村等偏远农村,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这一宣传平台,大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精心编制通俗易懂的农村“大喇叭”宣传资料,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及农摩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老旧报废车上路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货运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等方面内容融入其中,交由各村委会值班人员或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定时通过“大喇叭”播音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二是针对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在农忙时节、节日庆祝、庙会赶集期间可能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情况,通过农村“大喇叭”,为农民群众简要介绍了农摩车上户办证、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赔偿规定等内容,有效保障农民群众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通过农村“大喇叭”宣传交通安全,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辟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新途径,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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