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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消费者协会关于选聘维权志愿者的公告

2018-02-07 山西市场导报

为了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精神,临汾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50名维权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


(三)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市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四)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限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五)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市消协组织管理。


二、工作性质


维权志愿者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社会消费维权监督工作,其行为具有自愿、无偿、为他人和非职业的特点,其活动遵循奉献、互助、公益、进步的原则。维权志愿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与临汾市消费者协会之间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三、工作职责


(一) 积极参与市消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协助市消协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三)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市消协反馈。


(四)应邀参与市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查、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四、选聘实施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3 月31 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由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直接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自行如实填写《维权志愿者报名表》,送至临汾市消费者协会(单位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察聘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临汾市消费者协会统一汇总,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市消协将组织召开维权志愿者培训会,颁发聘任证书,开展工作。


(四)聘用期限:维权志愿者的聘任期限每届为两年。聘任期满后,如条件符合可连聘连任。


(五)联系方式:0357-2012315


江栩 13753570118 白云峰 15934591234


电子邮箱:lfsxx315@163.com 


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西大街12315指挥中心大楼七层


邮编:041000 


临汾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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