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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嘉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展执法检查,为两节安全保驾护航

2018-02-12 山西市场导报


春节临近,市场进入旺季,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稳定,近日来,沁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嘉峰所执法人员在县局分管领导武书年和所长王守印带领下针对辖内特种设备、食品安全、重要消费品等市场主体进行了节前大检查。


在特种设备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进行了检查。从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有专职管理人员、台账登记是否齐全、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登记、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压力管道是否检验、是否有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等方面逐项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下达指令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还对辖区每部电扶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电扶梯上应标注有负责人姓名、求救电话、注意事项等内容,以备应急。


在广告市场,主要针对市场中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违法广告情况进行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晋城分公司潘庄加油站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晋城分公司尉迟加油站违规销售印制“中国驰名商标”“昆仑好客专供”汾酒的情况,责令现场下架,并对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广告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对烟花爆竹检查中,首先向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进行仔细查看,向经营者耐心讲解了有关安全知识,并要求经营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一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二要按照合法渠道购进烟花炮竹,不得经营私炮;三要注意安全防火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


在消费品市场检查中,重点对流通领域电器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义务,重点落实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义务,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在商场和超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是否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标签是否合法规范等。严厉打击“三无”食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现场查扣、现场下发文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节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厂家、厂址、保质期限、有无生产日期等,选购信得过、有品质保证的商品。


本报记者 贾升亮 通讯员 董科 郭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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