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会养老议题:技术适老化、养老人才、医养结合、保险养老融合
运用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融入数字生活
一、推动老年人数字化服务尽快纳入国家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技术适老化的中长期目标规划,明确重点建设方向和发展阶段,加大配套资金投入,推动各级公共数字平台及服务体系率先完成适老化改造。
优先解决老人网上预约、交通出行、智能扫码等涉老高频服务事项,推动老年人生活应用场景的适老化开发全面落地。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重点引导老年人智能应用高频领域相关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健全法律法规,做好老年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
二、指导建立智能技术适老化标准体系。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智能技术适老化标准体系,同类产品适老程度参差不齐,软硬件产品适老化改造不同步、不匹配,严重影响老年人对智能产品的使用体验。
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智能技术适老标准的总体要求,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群策群力,共同建立专项标准体系。
三、推动智能技术适老场景与新兴业态融合发展。引导技术适老与智能家居、智慧社区、智慧出行、智慧医疗等新兴业态融合发展,以产业引导为抓手, 牵引智能技术适老化的应用推广。
例如,加强老年人智能家居数据与智慧社区数 据的联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快速响应主动需求,及时准确识别被动需求(例如,摔倒、火灾、煤气泄漏等),提升社区老年人帮扶服务的统筹与管理能力。
四、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助力智能技术适老的宣传推广。智能技术、产品和服务的适老化发展,既能提高老年人数字生活体验,又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还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开展。建议在技术适老建设过程中,加大全社会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和公益团体有针对性地开发学习教程;
鼓励社区、村(居)委会、老年大学、老年协会等为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提供培训和辅导;对在智能技术适老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加强智能技术建设和应用的同时,还要保留各项传统服务手段和方式,做好老年人兜底保障工作。
推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培养老年医护专业人才势在必行 。
目前我国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与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人员短缺形成矛盾。
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和中职卫生学校鲜有开设老年医学和老年护理学专业,有资料显示,全国只有10余所院校设有养老护理专业,难以满足市场需要,而现有的医、护、技毕业生更不愿意从事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工作。
据统计,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可提供1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因此,应研究、制定出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或中职卫生学校开设老年医学和老年护理学专业,对就读的学生给予更优惠的政策(如免学费和住宿费、毕业后安排就业、工作后工资待遇高于其它行业等),使更多学生选择就读这些专业。
妇联、养老协会等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职业培训,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
建议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力度
第一、加大对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
目前国内针对养老机构的政策体系尚待完善,对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有限,部分现有政策因各种原因往往落实不到位。因此,制约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融资、医保准入、连锁经营以及风险分担等领域的关键政策尚未实现实质性突破,亟需完善实施细则、加快相关政策落地。
第二、整合现有资源,科学、有针对性地推进医养结合。
整合利用现有的社会医疗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有效资源,向包括民办在内的养老机构辐射和延伸,在有效提供医疗服务、减轻养老机构的运营压力的同时,避免养老机构盲目配建综合性、全科型医疗机构,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第三、解决养老领域的资金难题,增加源头活水。
① 针对养老领域前期投资大且整体回收周期长的行业投资特点,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专项的金融贷款等融资方面的行业支持,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融资解决方案。
② 建议未来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延伸到养老领域。打通REITs金融渠道,可以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进入长期稳定的良性循环,促使更多养老服务机构提升运营能力、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优化及健全养老领域的税收政策。
① 关于企业所得税,目前仅规定“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条件的老年服务机构,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由于养老服务行业投资高、周期性长且收益率低,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议对于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采取阶梯式税收或从一定程度上进行税收减免。
② 关于房产税,目前规定“暂免征收养老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关于“自用”的定义建议明确并延伸。例如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一般操作惯例是通过资产持有公司持有养老物业,通过运营公司对该养老物业提供养老服务,如果资产持有公司与运营公司为同一家股东所持有,建议明确是否能认定为“自用”,从而暂免征收房产税。
第五、将养老机构纳入城市规划,鼓励新建城区把养老机构作为配套设施进行建设,老旧城区通过改建扩建、租赁、资源整合等举措重点发展养护型养老机构。
第六、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民间资本共建养老机构。建议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机构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入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中。创新性破解社会资本参与新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资本流动性瓶颈。
降低养老企业办医准入门槛
完善政策体系化设计,加强多环节执行和落地。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应建立应对老龄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养老相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体系建设,将养老产业发展作为基层政府重点工作。
深化放管服,完善养老产业发展环境。形成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社保等的联合审批制度;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支持举办养老产业展览会,加大办展及参展补贴力度。
加快医养结合,加大养老人才培养。增加财政扶持力度,降低养老企业办医准入门槛;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加大职业教育补贴,完善职业技能认证,建立与日本等国家的跨国人才交流机制。
支持“三位一体”中国特色养老模式发展。积极推广以养老机构为支撑,辐射社区、居家养老的“三位一体”养老模式。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闲置养老设施,支持养老机构进入街道、社区、家庭提供服务。
对社区适老化改造,新建、改扩建养老设施提供财政补贴;发挥基层组织力量,推动加快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提供健康与养老服务
一、加大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支持力度
强化制度建设,包括加强顶层设计,扩大第三支柱覆盖面和供给能力;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体系,打通各支柱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特别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养老账户之间应率先做好制度对接与互补;
加快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为代表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建议将保险系、信托系产品作为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初期的产品主体,支持保险业、信托业先行先试养老金第三支柱并进行深化和扩大推广。
二、加大财政支持
财政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包括税延、税免、直接补贴等举措。
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交费,针对超额交费部分制定分段个税抵扣政策。应研究设计避免过于向较高收入人群倾斜的政策制度。
三、丰富养老产品供给与服务
建立丰富的市场化、多元化第三支柱产品体系,满足人民不同人生阶段、不同消费能力的养老和养老金融需求;
明确养老金融本身的规则和统一产品的标准,在交费方式、领取条件、资金管理、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合理评估与设计;
鼓励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展保障责任,提供灵活的养老金积累和领取服务,创新发展提供具备长期直至终身领取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等。
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提供健康与养老服务,打造“保险+医养”产业链。应该对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建设养老社区等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更大激励。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四、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的差异化需求,特别是重特大疾病保障需求,鼓励由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
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政策,如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额度,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力度,特别是开发设计针对老年人、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健康保险产品。
借鉴目前乡村医生从业政策,缓解护理人员缺乏。
在护理院工作了八年,90后护理员李楠楠熟知院内每一个工作流程,知道护理人员的艰辛和不易,她关注到,目前我国专业护理人员的缺口和流失情况都比较严重,相对于全国1200万失能老人,护理员需要300万,而目前全国只有30万。这段时间,她所在的护理院又有六名护士要离开,去医院工作。
有数据统计,全国养老服务类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养老行业的比例,第一年流失率达到30%,第二年50%,第三年则会达到70%甚至更高。李楠楠建议,可以借鉴目前乡村医生从业政策,来缓解各大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的窘境。
除了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任职,李楠楠还提出,可以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培训制度,通过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实现教学与就业无缝对接。
阿沐采访李楠楠:90后人大代表:建议将养老护理人才纳入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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