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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中央豪庭附近晚上噪音污染严重,附近居民深受其害!

2017-02-28 颍河网 颍河网

导读

2017年2月27日,小编收到禹州市滨河路中央豪庭业主的反映:该小区楼下桥西边的公共厕所旁,每天晚上都被大批歌迷,戏迷霸占,这些人们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唱歌唱戏,声音很大,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作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还附近居民一个祥和宁静的夜晚。



爆料人称:滨河路游园本来是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但是现在却每天被这些歌迷、戏迷霸占着。他们有专业的音响设备,装备齐全,每天晚上喇叭声毫无顾忌得开到最大(并且偷用公共照明用电),天天循环播放同样的歌曲和戏曲。每天晚上到十点左右才离开,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此,小编在晚上九点左右赶到事发地了解情况,发现确有其事,这些戏迷、歌迷朋友基本上都是附近的在职工人,年龄在四五十岁左右。


据附近的居民反映,这些人已经在这里有好几年的时间了,每天晚上都是如此,噪音污染极其严重。附近部分居民经常失眠、烦躁,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家里有婴儿的居民,有时候熟睡中的婴儿被突然飙高的音量吓地猛一哆嗦,哭闹不止。


还有居民反映,家里孩子今年就要参加高考,眼看着考试越来越近,但是楼下噪音污染丝毫不减一分。对此,附近的居民已经忍无可忍。


爆料人称自己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只好选择报警,但是这些人在警察来到之前就已经悄悄离开。业主们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噪音带来的伤害,于是下楼和他们理论,但是却被对方摔坏了手机,并被告知公安厅来了也不怕,且羞辱业主没钱,声称可以搬到北京或者美国去住……态度蛮横异常,嚣张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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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也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但是,这种用高音喇叭展现自己却干扰他人的做法甚为不妥,这不符合一位社会主义公民应有的道德要求。

爆料人希望这些歌迷、戏迷朋友们在展示自己才艺的同时可以把高音喇叭收起来,这种自得其乐更不妨碍他人的做法才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编后记

休闲娱乐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本来是一件有益身心的好事情。但是如果利用大喇叭、扩音器等设备给别人造成了困扰,那就有些违背社会公德了!希望广大歌迷戏迷朋友们在娱乐自身的同时,也能多为别人考虑,还附近居民一个祥和而宁静的夜晚!

来源:今日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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