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浦城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
浦城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根据《中共浦城县委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的通知》(浦委发〔2020〕2号)精神,经浦城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城市社区工作者18名,具体职位:
序号 | 乡镇(街道) | 社区名称 | 招考人数 |
1 | 南浦街道 | 光明社区 | 2 |
2 | 南浦街道 | 怡源社区 | 2 |
3 | 南浦街道 | 兴浦社区 | 2 |
4 | 南浦街道 | 幸福社区 | 2 |
5 | 南浦街道 | 兴业社区 | 2 |
6 | 南浦街道 | 梦笔社区 | 2 |
7 | 河滨街道 | 胜利社区 | 2 |
8 | 河滨街道 | 建设社区 | 2 |
9 | 仙阳镇 | 荣华社区 | 2 |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公共题)形式进行。
2.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5天前,由浦城县人民政府(http://www.pc.gov.cn)网站,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浦城县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平安浦城、浦城县民政局公众号上予以告知,并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书面告知,经确认同意后,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人数时,报考者面试的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当二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选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2.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证明。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实行。4.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5.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社区办会同街道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过程中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聘用1.聘用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考生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http://www.pc.gov.cn)网站、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浦城县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平安浦城、浦城县民政局公众号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社区办、乡镇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由县社区办牵头乡镇街道进行综合考核,试用合格者,聘用为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采取劳动合同制,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与用人单位(南浦街道、河滨街道、仙阳镇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2.考生有效成绩保留2年,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程序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聘用。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1.聘用人员的管理:被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实行聘用劳动合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社区居委会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现有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十、纪律要求本次选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十一、政策咨询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浦城县社区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2830121浦城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