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浦城守护者】吴富龙:自家本无事,常为他人忧!
▲图为吴富龙(左一)调解工作照
人民调解主要就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围绕着维护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开展工作,为当地的党委政府排忧;另一方面也就是为群众解难,把老百姓的烦心事解决掉。
人民调解工作是有原则的,我们必须要遵守,不可能很随意,更不能偏离法治精神,但也不是那么死板的,因为当地的社情跟法律的标准有的时候是不一样的。
吴富龙在30年的工作中,成功调处的各种矛盾纠纷近4000件。回想自己的司法调解经历,吴富龙感慨颇多,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人民群众间的矛盾也呈现不一样的特点,小到邻里间的纠结、夫妻间的纠纷、林权纠纷,大到攸关人命的纠纷。经老吴调解过的纠纷,一桩桩、一件件都在老吴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图为吴富龙解答群众咨询
赡养父母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作为子女应尽的责任。几年前,老吴曾遇到过这样的一起赡养纠纷。是一位87岁的老母亲与他七八个儿子的赡养问题。
这位87岁的老母亲最大的儿子70多岁,最小的儿子也50多了,他们自己都要靠子女抚养,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抚养老母亲,也不接受调解。
确实,大家都有困难,但赡养是必须的,养得好与坏则是另外一回事。面对这样的僵局,老吴试着赌了一把。
最后我就想了个办法。当时也就跟赌一样,我说你这样吧,你们也没钱养,就用躺椅把你们母亲抬到我家里去,我母亲不在了,我帮你们养,因为老人家花不了几个钱。当时他们听到我这样说也都不好意思了,若真躺到我家去,我也就当母亲养了。
老吴说,人要尊严也要面子,面对他提出帮养老人的主意,几个兄弟脸上挂不住了,决定把老母亲接回去。清官难断家务事,特别是面对赡养问题、夫妻间纠纷更是如此,这么多年老吴总结了一个经验,作为司法调解员,面对这类的纠结,他要做的不是断家务,而是用道理和法律理清家务。
我们并不是去断他的家务的事情,比如说婚姻方面的纠纷,主要是劝和,让他们那个家庭不要因为琐事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婚姻。去讲一些道理,也讲一些法治方面的问题。
因为工作成效显著,吴富龙于1998年被评为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于1999年被评为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于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同年被浦城县人民政府授予浦城县首届劳动模范。
吴富龙曾经用10个月的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47人、林地9800亩、标的约200万元的群体性林权纠纷;调解该起纠纷前后共组织当事人进行劝导和调解80余场次。
在调解攻坚阶段,老吴年近90岁的老父亲病倒了,他仍坚持做调解工作,未请假陪护父亲;在调解期间,老吴的弟弟打电话告诉他“老父亲走了!”噩耗传来犹如晴天霹雳,泪水在他的脸上流淌!当时他没有顾及那么多,便向在场的所有当事人深鞠一躬,说道“请你们暂时离去,给我三天时间回家葬父!”为不增加当地领导干部的心理压力,我便谎称叔叔去世了,而后告假回家。
这个过程是非常艰辛的。在调解期间我老父亲重病,我都没空去伺候,在07年的农历12月19日,我父亲去世我却不在家。每每想起这件事,至今我都深感愧疚与自责。
农历12月23日,当地干部都放假回家过年了,当地领导拨打了他的电话,说当事人又开始 “闹了”,吴富龙不顾家中未散去的亲人,便毅然投身调解工作,至农历12月27日下午,这起长期困扰当地领导干部的纠纷终于有了一定的进展。
我老父亲下葬后的第三天,我又开始帮他们继续调解,直到农历的12月27,双方争议仍然很大,承包方要价108万,而那些想把前述山林拿回去的林场职工才出到35万。经过反复劝解,承包方终于松口同意再低一些,林场职工一方也愿意多出一些。在农村,农历年是一个大节,我劝导大家不要再纠结此事,等过完年正月上班的时候再谈,双方皆表示同意。
直到2008年4月初,这场马拉松式的调解才得到圆满的解决,双方以48万元达成了合解。在农村,父母亲生病时不能伺候、临终时不能送终会被视为不孝!老吴每次谈及该起纠纷的时候,便会潸然泪下!
这个纠纷能顺利解决,完全出于他们对我的信任,这份信任是我在忠信依法依规、合理合情调解各类纠纷所长期形成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去做调解,人家自然会觉得公平,更容易让人信服。
小编心语
就这样,吴富龙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挥洒在忠信镇430.76平方公里的大地上,默默地为 “平安浦城”添砖加瓦。
(来源:浦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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