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位于福建省的最北端,地处闽浙赣三省交界处,是福建的“北大门”,林业用地面积406.9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81%,是中国南方林业重点县。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浦城法院生态审判庭负责人吴芝屏时常思考琢磨的问题。
▲图为吴芝屏(左一)现场调解
生态刑事案件的审理,不同于传统刑事案件,既要恪守刑事法律规则,又要融入环保法等相关法律的理念。被告人吴某老、吴某俊因滥伐林木案被诉到法院,考虑到单纯地让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挽回被毁坏的林地资源,吴芝屏要求被告人履行“补种复绿”生态修复责任,在被破坏的林地上种植上相应数量的林木,最大限度地挽回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吴芝屏将复绿行为纳入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以增强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性保护。
“惩罚只是手段,积极修复环境,力争事前预防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发生才是我们的目的。”吴芝屏说道。办案的同时,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吴芝屏积极开展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通过“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寓教于审。
2019年11月5日上午,伍某在某山场砍伐可用于制作食用碱的木材,休息间隙,就在木材堆旁抽起了旱烟,因烟灰处理不当,不慎引燃附近茅草,进而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木蓄积量176.8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10024元。鉴于该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教育意义,吴芝屏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非一家之责,生态建设非一日之功。”从事生态司法工作以来,吴芝屏越发深切地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只靠单打独斗,而是要靠各职能部门“联合作战”。
审判实践中,吴芝屏积极与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联系交流,加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9年12月,浦城法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在县河长办揭牌成立。工作室成立后吴芝屏会围绕全县河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定期办公,切实为全县涉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源、也是民生之本,生态司法保护之路任重道远,吴芝屏表示,“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司法需求,我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司法的力量,守护家乡的生态环境。”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吴芝屏好样的,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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