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路街道代表团认真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12日上午,静安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后,江宁路街道代表团认真审议了《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认真审议了《静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人大代表 杨志健
《常委会报告》提纲挈领,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体现人大“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定位。建议:一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精准监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二是区法院、区检察院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社区治理。
区人大代表 刘尚宝
《常委会报告》中“七个坚持”是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更是对人大代表履职的要求。作为一名新任代表,要实现从“新代表”到“心代表”转变,用心履职,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建议: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自上化“法言法语”为“街头巷语”,自下将“粗言粗语”上升为“法言法语”,引导企业、市民运用好法律途径维权。二是加大对街道、居委会的司法指导,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区人大代表 陈 睦
建议:一是聚焦社会民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政策落实。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打造静安法治品牌。
区人大代表 丁申阳
建议: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持续加强文化强区建设专项监督,促进美丽家园建设融入中国传统元素,培养民族感情。
区人大代表 王永文
人大工作的落脚点一是积极提升代表的履职活力,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二是有效参与社区治理,为人民谋求福祉。
区人大代表 王丽敏
建议: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走访,提供心理辅导,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
区人大代表 王谷善
建议:区法院结合今年工作,积极推进“执行难”破解,确保常态长效。
区人大代表 王振东
建议:一是建立“阳光职业”社会帮教体系,设立职业指导师,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融入社会。二是探索建立智能化线上法律援助平台,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区人大代表 叶 涛
一是建议聚焦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展专项监督,体现人文关怀。二是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区人大代表 朱宇翔
建议:“两院”利用市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提升百姓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
区人大代表 朱剑锋
建议:一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二是“两院”提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
区人大代表 花 蕾
建议:一是“文化强区”,根植中华文化的根基,不断寻求创新;二是文化工作进社区、接地气,增强价值引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履职实效。
区人大代表 李 帆
建议:一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调研,助力静安民营企业发展。二是 “两院”持续助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
区人大代表 杨继龙
《常委会报告》内容详实,是代表履职的学习材料。建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在今年工作中继续加强政治引领。
区人大代表 张 晶
“人民至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议:进一步深化“家站点”建设,建立沟通联络平台,更好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
区人大代表 陆佳杰
建议:一是深化“家站点”平台建设,推动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区情、社情,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营造社区良好法治氛围。
区人大代表 陈 美
《常委会报告》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有精度。建议:一是深入学校开展教育设施调研,推动教育优质均衡。二是聚焦民生福祉,开展养老床位需求与专项监督。
区人大代表 骆海东
建议:一是发挥好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效解决居民困难。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区人大代表 袁 瑶
建议:一是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提供维权帮助。二是拓展便民利民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区人大代表 高春辉
《常委会报告》精简到位,《法院报告》和《检察院报告》全面客观。今后履职过程中,要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切实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区人大代表 郭 牧
建议:区法院加大经济类案件普法宣传力度,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区人大代表 鲁剑萍
《常委会报告》内容清晰、方向明确,是代表今后工作的指南。建议:“两院”搭建社区沟通交流平台,依法有效解决社区难题。
区人大代表 谭 刚
建议:“两院”深入居民群众中开展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调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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