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长兴县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2—3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竞争上岗,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男女不限,长兴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学类等专业优先,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爱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
4.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以上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形象端正,能吃苦耐劳;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作内容
公安宣传,平面媒体、新媒体相关活动策划、报道及其他公共关系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
报名地址:长兴县公安局综合楼7楼708室(画溪大道2689号)
联系人:徐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6633048,6633052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自制的个人简历一份,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及面试时间、内容、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录用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1.工资薪酬:试用期两个月,月薪3000元左右,年底奖金另计,根据个人表现、工作能力等工资待遇随级提升;
2.社会保障:试用期满后办理社保,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兴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5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防为主 • 防为上
审核:徐娅莉&张文宝
编辑:徐斌翔&赵琦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