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2017年苏州大学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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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基本情况
关键词:招生计划
2017年学校24个学院(部)112个本科专业(专业大类)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学校在江苏省安排招生计划2940名;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辽宁、广东、四川、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跨省招生计划2648名。
学校在江苏省继续实行分代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院校代码为1635,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招生院校代码为1508,其他专业招生院校代码为1261。
关键词:部分类别招生计划
◆安排国家专项计划257名
◆安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生计划10名
◆安排南疆单列计划3名
◆安排招收内地西藏班毕业生计划16名、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26名
◆安排对口支援新疆第七次“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双语班)招生计划15名
关键词:大类招生
对部分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正式进入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专业方向)学习。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以及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纺织类(中外合作办学)纺织工程专业、与美国阿肯色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安排在本科一批(或普通类、普通批)录取。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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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举要
关键词: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关键词:普通类计划录取批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
上海、山东、海南本科一、二批次合并后,我校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本科A批)录取;浙江不分批次,我校安排在普通类录取。
关键词: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浙江:不分批次、不分文理,按“院校+专业”方式,专业平行投档;分段录取。
上海:不分文理,合并本一、本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关键词: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
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如下:
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地方专项计划、正常本科一批(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AB;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B。
关键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国家部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报考法医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关键词:高考外语语种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关键词: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关键词:加分因素
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江苏省正常本一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后参加专业安排。自主招生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关键词:应届生、往届生、男女性别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关键词: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于非浙江考生,当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当年生源省公布的同科类同性质(或同一专业组)其他专业尚有缺额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关键词:艺术类录取规则
考生报考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江苏省考生,报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报考其他专业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认可江苏省统考专业成绩。
专业
录取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非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另我校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后,进档后给予综合成绩加10分的优惠。
注:艺术类文化课成绩与生源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均按满分750分折算。对于上海、浙江、山东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生源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执行相应科类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江苏省考生美术省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56分。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
非江苏省考生美术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
江苏省考生美术省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56分,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96分。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省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生源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生源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关键词:江苏省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江苏省体育专业统考,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关键词:专业调整机制
新生入学一年后,在符合学校相关条件及通过考核的前提下仍然有机会通过攻读双学位以及转专业等途径来满足自己的专业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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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招生信息的途径
考生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向我校咨询招生情况:
1、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该网站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发布招生政策和信息、公示选拔和录取结果、进行招生咨询的官方网站,学校历年在各省招生录取分数、招生计划、各专业介绍等信息都可在此查询。
2、企业QQ:800039119。我们将在线解答全国各地考生咨询。
3、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12-67509412、67503407、67503542、67504735、67504739、67164170、67164172。
4、“苏大本科招生”微信:本科招生宣传微信公众号为“SUDAZSB”。我们将实时发布学校招生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关注。
5、现场咨询会:我校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生咨询会,组织招生咨询宣传小组深入部分重点中学开展宣传活动,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直接在现场向宣传老师咨询,具体安排可在本科招生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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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学及其他
1、考入苏州大学后一定要把户口转入学校吗?
苏州籍新生一律不迁户口;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其余新生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移户口,为了方便入学后办理户籍证明等,建议尽量在报到时办好户口迁移手续。
2、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情况。
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以上信息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新媒体中心
素材提供: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整理编辑:田皎、吴瑶瑶、尹飞、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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