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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分来啦,这波福利一定要收!

苏州大学 20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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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请注意,同学们请注意,小喇叭现在开始广播啦!马上送上关于学分的“利好”消息!



A同学

听说有一波学分“福利”来袭?

没错!细心的同学可能已经留意到,学校最近出台了《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满满的学分“福利”哦,快跟着大苏一起来解读!

大苏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参加各类以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为主的学科竞赛、学术科研项目、创业训练与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学校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其实早在2013年的时候,我校为了强化我校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创造发明等活动,制定并颁布了《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


A同学

原来如此,那么新的条例和原来相比作了哪些调整?

别急别急,跟着大苏继续往下看!

大苏


新出炉的条例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

1 新的条例涉及范围原来是五类,现在是六类

2 认定学分原来最多4分,现在最多10分

3 可转换课程性质原来两类,现在是四类


涉及范围


认定范围与要求:学校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凡取得下述六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相关成果的学生,均可根据学校的认定标准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六大门类:


1

学科竞赛

参加学校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

2

学术论文

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交论文并被收录论文集或被邀请作学术报告

3

科研项目成果

参与“䇹政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其他科研训练项目并符合相应条件

4

发明创造

取得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作品

5

文学艺术

公开发表的各类文学作品或参加省(部)级以上艺术展演获表彰

6

创业实践

在各类创业比赛获奖;个人或组建团队进行创业活动并满足一定条件


可以对比一下自己符合哪些哦


福利

2-10个学分等你来拿,想想都激动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课程名称统一为:

“创新创业实践”

“创新创业实践”

“创新创业实践”

重要的事情当然要说三遍啦!

创新创业学分可以转换的课程性质及成绩:

★通识选修课程90分

★专业选修课程90分

★跨专业选修课程90分

★公共选修课程A

请注意:公共选修课成绩是不计入GPA的哦!


申请程序

1. 创新创业学分申请与认定每学期组织一次;

2. 同学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师生网上事务中心(aff.suda.edu.cn)进行在线申请;

3. 学校根据同学们提交的申请材料情况进行审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创新创业成果及拟认定课程、学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4. 创新创业学分一经认定原则上不予更改或撤销。


此外,大苏告诉大家,除了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外,学校近期还发布了《苏州大学听课制度(2018年修订)》《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教材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苏州大学本科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苏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等5个重要文件,都是在原有文件基础上作了修订,同学们请注意至校园网主页查收哟!


想了解详情,请关注“苏州大学教务部”微信公众号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苏州大学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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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苏州大学教务部

整理编辑:曹祎珺、杨璐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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