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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之东吴翘楚

苏州大学 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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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是九一八事变88周年。由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主办,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苏州大学校友会承办的“正义的审判——纪念东京审判宣判71周年图片展”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


上午10时30分,东京审判检察官秘书兼翻译、我校校友、98高龄的高文彬先生敲响法槌,亲自为“正义的审判——纪念东京审判宣判71周年图片展”开幕。他说:“70多年前,我参加东京审判,亲身体验到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院长姜斯宪,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杨力群,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勇,苏州大学党委书记江涌,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书记、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顾问程天权,江苏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苏州大学南京校友会会长葛韶华受邀出席展览开幕式。参加开幕式的还有东京审判检察官秘书兼翻译高文彬,东京审判法官梅汝璈之女、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特别研究员梅小侃,东京审判中国检察官向哲濬之子、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向隆万,东京审判助理检察官裘劭恒之子裘寿一,以及著名画家李斌。来自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苏州大学、苏州大学上海校友会和南京校友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以及南京本地的学者代表也参加了活动。


此次展览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展出,共分三大部分,即通往东京审判之路、东京审判、亚太地区各国的日本战犯审判。展陈面积500平米,展出珍贵文物9件,其中3件文物由苏州大学博物馆借展。展览将持续半年。

▲倪征 日奥(yù) 先生使用过的英文打印机


著名画家李斌历时三年半创作文献式全景画《东京审判》同步展出,该画全长172米,高4米,画中展示了参与东京审判的法官、检察官、被告、辩护律师、证人、法庭工作人员等各类人物400余位,包括多次出现者,共计616人。


我校江涌书记在致辞中表示,苏州大学主要前身是创办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东吴大学最先开展法学(英美法)专业教育、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也是第一家创办学报的大学。1946年,中国政府派出法官和检察官团共17人参加东京审判,其中有10位来自东吴大学。他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以大量详实的资料把一批日本战犯送上历史的绞刑架。我们后人需要进一步搜集、整理东京审判珍贵的史料。


从1946年5月3日开庭到1948年11月12日宣判终结,来自东吴大学的10位法官和检察官,分别担任检察官、检察官顾问、检察官秘书、法官秘书、翻译。为了民族利益,他们以大无畏精神,施展卓越才能,战斗于无形硝烟,不负家国重望,用生命和尊严捍卫使命。


 让我们记住他们的名字


向哲濬(检察官)、倪征 日奥(yù(检察官首席顾问)、桂裕(检察官顾问)、鄂森(检察官顾问)、裘邵恒(首任检察官秘书)、高文彬(翻译、检察官秘书)、方福枢(首任法官秘书)、杨寿林(法官秘书)、刘继盛(翻译)、郑鲁达(翻译)。


 向哲濬

向哲濬,湖南宁乡人。1917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耶鲁大学学习,获得文学学士学位,随后入耶鲁法学院和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学习国际法,获法学学士学位。1925年秋回国后,先后被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河北大学及北京法政大学聘为教授。1927年起,历任国民政府司法部和外交部秘书、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院长、上海第一特区地方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最高法院湘粤分庭首席检察官、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等职。1934年被聘为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陪席检察官,参与东京审判。东京审判结束后,续任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1949年4月1日,任司法院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复旦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上海财经学院教授,1965年退休。


倪征 日奥

倪征 日奥,江苏苏州人。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并获法学士学位。1929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30—1931年任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荣誉研究员。1931—1945年先后在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法理学等课程。1946—1948年作为中国检察团首席法律顾问参与东京审判,并在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人的个人辩护部分中进行了出色的反诘。1948年任东吴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56年起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门委员和条约法律司法律顾问。1981年在联合国第36届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法委员会委员。1982年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84年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1987年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联系院士,1991年转为正式院士。


桂裕

桂裕,浙江宁波人。1927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科。历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上海第一特区法院推事、上海高等法院推事、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司法院参事。1946年作为四名法律顾问之一被派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与审判日本A级战犯。东京审判结束后历任台湾大学、法官训练所、东吴大学、辅仁大学、中国文化学院专任教授或客座教授。著有《海商法新论》《美国海事法概论》(英文)《保险法论》(英文)等。1958年参加联合国第一次海商法会议。


鄂森

鄂森,江苏扬州人。1928年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毕业,1929年获美国林肯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上海做执业律师,兼任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教授。1945年任上海社会局第一处处长。1937年上海沦陷期间,坚守上海担任留守东吴法学院代理教务长。1946年被选为东京审判中国代表团增派的四名顾问之一,与倪征 日奥一起前往北平搜集法庭所需证据和找寻证人,包括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尚德义、伍长德,目击者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约翰•马吉牧师等。1948年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5个月后辞职返沪任教。1949年后陆续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务长、院务委员。1956年后任上海市工商联史料科科员、上海市文史馆馆员。


裘劭恒

裘劭恒,江苏无锡人。1933年和1935年先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文理学院和法学院。1946年2月至12月,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秘书和助理检察官。在取证中,他从美军取得的日本档案中,找到日本驻天津总领事给日本外务省的密电,并说服溥仪在东京法庭上出庭作证。期间曾担任中方检察官,代表中国第一次出庭起诉日本对华经济侵略。当年9月,日本“涩谷事件”发生后,裘劭恒临危受命出任美军法庭审理“涩谷事件”的中方法官,最终迫使美方改变判决结果,为无辜的台胞讨回公道,免于牢狱之灾。1961年后进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任教。文革结束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法庭顾问。1981年12月至1984年1月,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此后一直担任名誉院长。曾当选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高文彬

高文彬,生于1920年,上海人。1945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1946年应聘前往日本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加审判日本A级战犯工作,先后担任国际检察处翻译官和中国检察官办事处秘书。负责收集整理日军侵华证据,并将证词翻译成英文。后由于其法学专业的背景成为中国检察官向哲濬秘书。在被盟军封存的日军档案中发现了《东京日日新闻》(今《每日新闻》)对“百人斩杀人竞赛”的报道。后被聘为上海海运学院教授。现居上海。


方福枢

方福枢,肄业于北师大附中,后入东吴大学,攻法律。毕业后任上海工部局法律部代表律师。东京审判期间担任中国法官梅汝璈秘书。后入上海怡和公司工作,之后赴香港,受聘于捷成洋行,任行政经理,主管纺织、机械业务。


杨寿林

杨寿林,江苏吴县人。1934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1946年9月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秘书,审判结束后任盟军总部的准A级审判(丰田•田村审判)的中国法官。后任东吴大学、复旦大学教授。1956年调入上海外国语大学,历任英语系翻译教研室主任、《外国语》编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副总编。长期从事翻译、教学与教材编写、学报学刊编辑等工作。著有《翻译教程》等,译有《印度的发现》等。


刘继盛

刘继盛,浙江镇海人。1939年9月进入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1937年“八一三”淞沪战役后上海沦陷,东吴大学部分师生辗转到后方继续办学,在重庆与沪江大学联合为法商学院。刘继盛194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为法商学院法律系第一位毕业生。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到国内选拔人员,刘继盛与郑鲁达、高文彬被聘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翻译。


郑鲁达

郑鲁达,广东汕头潮阳县人,1945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46年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担任翻译工作。


向他们致敬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勿忘国殇,吾辈自强


苏州大学新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苏大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现代快报

整理编辑:沈晨跃、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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