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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新学期教师开学工作的情况说明

苏州大学 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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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新学期教师开学工作的情况说明


各位教职工: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学校以战时状态严阵以待,努力守护师生健康和校园一方净土。为落实好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疫情防控、开学返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海外交流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1、学校已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并将防控工作最新情况通过学校网站主页、官方微信进行发布,请老师们密切关注学校和官媒发布的疫情通报与防控知识。


2、学校将持续对在重点疫区的、经过重点疫区的、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的、非重点疫区的及在苏州的老师进行摸排统计,请各位老师积极配合所在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做好防控信息统计工作。如有老师曾在寒假里往返或途经重点疫区以及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请主动如实向所在社区和所在二级单位上报相关信息,并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做好居家观测。


3、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老师们确需离开苏州出差,须向所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申请,同意后由所在二级单位通过OA系统报教师工作组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副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出差回苏后应居家隔离观察2周。


4、本次疫情来势凶猛,各位老师保护好自己,就是为抗击疫情作贡献。请老师们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参加各种聚集性活动;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教师工作组或校医院报告,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就诊帮助。校医院保健科电话:67165894;教师工作组防控工作电话:15298898019,联系人:崔子璐。离退休工作部(处)疫情防控工作电话:15371813141,联系人:周鹏。


二、关于开学返校工作安排


1、原定于2月22日召开的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全校干部大会暂时取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已决定2月底前不开学,请各位老师不要提前返校(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单位值班人员外),确有必要的须向所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申请,同意后由所在二级单位通过OA系统报教师工作组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副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3、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和上级部署,在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确定开学时间并第一时间通知各位老师,以留出充足时间方便各位老师做好返校规划和工作安排。


4、“停课不停教”,请各位任课老师从2月23日起正式开始新学期工作,工作模式以居家办公为主,请大家按照教务部、研究生院及所在二级单位部署和要求做好线上教学和辅导指导工作。


5、“停课不停工”,学校将按照分类分批原则安排干部和教职工返校值班。各二级单位也将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制定2月23日及以后重要岗位值班方案,待学校研究之后适时发布。各学院(部)和机关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一线、靠前指挥,带头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其他同志应在不影响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坚持居家办公。


三、关于本科生教学工作安排


1、如果各位老师承担了下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请在学生返校前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关于线上教学组织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部)信息,并按时做好开课准备。学校将提前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网上培训活动,相关内容请关注学校教务部网站“在线学习”栏目。


2、如果各位老师承担了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请利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或其它远程联络方式,保持与所指导学生的联系,跟踪进展,如期完成指导任务。


3、如果各位老师承担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改革研究等任务,请采用线上布置、讨论、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四、关于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安排


1、关于研究生招生和教学工作,学校拟于2月24日前发布相关通知,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


2、请各位研究生导师与指导的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指导、督促研究生制订学习和研究计划,合理布置学习和研究任务,主动为研究生提供学习和研究资料并指导论文撰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远程联络方式加强线上教育教学和指导。


3、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对身处疫区、留观或隔离等特殊情况中的研究生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研究生提前返校。


五、关于科研工作安排


1、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周期均已延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3日16时,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在2月17日前完成形式审核,具体安排请大家查看校内通知。同时,请老师们密切关注其他科研项目申报的最新通知及要求。希望老师们充分利用假期,完善项目和选题论证,潜心撰写各类科研项目申请书,提高申请质量。


2、学校鼓励老师们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溯源、致病以及防治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学校鼓励老师们深入研究疫情防控过程中凸显出来的时代课题和社会问题,积极贡献苏大人的智慧和力量。


3、请老师们坚守岗位、潜心科研,按时完成项目进展、结题等工作,多出优秀科研成果。也请老师们参考2019年度科研奖励申报相关通知及要求,提前做好2020年度奖励申报工作,密切关注相关奖励申报最新通知及要求。


4、自然科学类项目的预算调整、合同变更、绩效发放、到款认领等工作均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及邮件、微信等线上方式审核审批;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管理,成果奖项申报,省部级平台、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变更、撤销等工作,可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咨询办理。


六、关于海外交流工作安排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所有已获批但尚未成行的出访活动均需推迟或取消。如果老师们确有必要执行出国(境)任务,请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提交申请,审核同意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副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对于尚未获批以及在申请过程中的出访活动,一律暂停申报、受理、审批,直至省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3、对于获得准许即将出国(境)的老师,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入境滞留或被遣返。


4、对于正在执行访问任务的老师,请注意日常防护,若在国(境)外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属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如需领事保护协助的,可致电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12308。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希望各位老师充分认识和理解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配合国家、地方、社区和学校做出的各项安排,照顾好自己和家人;同时也希望老师们不要过度担忧,享受居家时光。我们坚信,待到春花烂漫时,师生定安康,苏大定无恙!   

 

苏州大学

  2020年2月11日



苏州大学新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校长办公室

整理编辑:郭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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