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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可报!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5名应届毕业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海关总署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国海关传媒中心现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下辖《中国海关》、《中国口岸科学技术》、《中国国门时报》、《金钥匙》等多份报刊和新媒体的新闻宣传机构。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五) 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含赴香港、澳门学习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本次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中国海关传媒中心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报名时间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4时,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将签字确认的《中国海关传媒中心岗位申请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发送至hgcmzhaopin@163.com。报名邮件及岗位申请表名称请务必标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并按规定组织考察。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同时,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本公告由中国海关传媒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18801376758
监督举报电话:18910389269
附件1:中国海关传媒中心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简章
附件2:中国海关传媒中心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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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2020年7月2日

中国海关博物馆2020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国海关博物馆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关博物馆为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宣传反映海关发展历史和建设成就的文物,举办陈列展览;开展海关文物鉴定、整理、研究和海关文化传播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中国海关博物馆本次拟公开招聘人员2名,招聘岗位分别为:藏品管理部文物征集岗1名(专业技术十二级)和运维保卫部中控主管岗1名(管理九级)。职位简介与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须在正常毕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获得学校派遣资格,报考京外生源岗的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的年龄要求。
(三)有京籍要求的岗位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工作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总署网站、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弘博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请将《岗位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hgbwg@163.com,电子邮件题目以“姓名+性别+岗位+毕业学校+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要求的报名材料附件包括(请将文件打包发送):
(1)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在校成绩单;
(4)实习鉴定;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考人员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4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笔试准考证。拟聘岗位的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数未达4人的,该岗位招聘取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最终成绩以笔试面试各50%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
考试时间和地点依据疫情状况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157、65194554;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302、65194854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邮政编码:100730。
附件下载:中国海关博物馆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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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为满足我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于2002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国家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设计概算等提出评审意见,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策参考;承担有关国家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及后评价;参与国家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定额的研究制定;开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业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承担特殊事项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品行,无不良行为纪录;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七)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服从组织管理,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包括2个岗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报名要求:
1、办公室(人事部)综合管理岗位
①具有国家高等院校统招统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
②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办公室行政综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③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软件应用。
2、评审二部项目评审岗位
①具有国家高等院校统招统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
②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水利工程相关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每人只能填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发送简历至:gjtzxmpszx2020zp@126.com,简历以“姓名+岗位”命名,并附上“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件。
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5:1,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补充公告。
4、资格审查: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辅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笔试时进行现场审核。
5、报考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虚假或不符合上述有关要求者,将被取消资格。
(二)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符合岗位招聘要求者将会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参加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政审考察
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应聘的视为放弃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按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拟聘人员,中心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网站(http://pszx.ndr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莉莉、叶霁
联系电话:010-58523800、58523855

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卫生统计与数据分析岗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统计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学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外语能力及写作能力;
3.具有一定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知识以及其他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17日。
2.报名方法
报名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jxxzxbgs@nhc.gov.cn,并在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进入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由我中心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2.体检由我中心人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察、审核和体检结果,由我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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