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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为我院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其中临汾职业技术学院34名,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主要是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1.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对具有招聘岗位计划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原则上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高层次岗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高层次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须参加笔试。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7:3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lfvtc.cn)。
(1)提交报名申请
所有报名人员(含高层次人才)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fvtc.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4日17:00,报考人员在提交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0月24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3)笔试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高层次人才不收取报名费。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5)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用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考试费减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在报名后登录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fvtc.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高层次岗位报名比例不达1:5的,不用参加笔试。如准考证打印遇到问题,请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分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教师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其中: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心理学 、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一周后登录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fvtc.cn)查询本人成绩(具体时间以网上公示时间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我院具体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2张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报考,如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为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取说课或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教师类岗位采用说课形式的进行,综合类岗位、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采用综合能力答辩形式的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命题由我院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下一环节人选;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fvt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各招聘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357-3087638/李老师 18603572186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0357-2023919/魏老师 15835759938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1.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4.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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