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挑战杯·创青春” 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018年3月至5月
二、活动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进行选拔报送。项目申报标准等详见大赛章程(附件1)。
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本届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 3月18日前,各高校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校预赛。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各高校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竞赛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实得总分基础上视情给予1%至5%的加分。
(二) 3月27日前,各高校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通过系统填报参赛作品信息,并将纸质版(盖校团章)寄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华南理工大学团委),并推荐其中优秀项目(企业)到“中国青创板”挂牌。在3项主体赛事中,竞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要求如下:
(三) 4月上旬前,对各高校上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和预审。
(四) 4月中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审,确定拟授铜奖作品和进入决赛现场评比作品,汇编优秀作品简介。
(五) 5月中下旬,举行全省决赛,评委会将通过书面评审、答辩等环节,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作品。决赛期间,组织优秀项目(企业)与创业孵化平台和投融资机构对接,鼓励创新创业成果落地孵化。决赛后,优胜项目将由主办方推荐参加“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竞赛设集体奖、项目奖。集体奖按学校得分总分排名设1个“创青春杯”,10个“优创杯”,项目奖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具体奖励规则见大赛章程(附件1)。另设置若干最佳创意奖、优秀首席执行官、优秀财务总监、优秀市场总监和创业素质奖等奖项。
请申报者将相关材料打包完整于3月13号(即星期二)21点之前发送至邮箱278411339@qq.com。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竞赛章程
2.“中国青创板”挂牌申报材料
»来源丨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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