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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2018-03-20 广财华商学院共青团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引导激励广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青春贡献,进一步推进我院团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前夕,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办公室


主  任:许 娜

成  员:刘 苗、陈 刚、黄剑年、李世玲、沈树铭


二、奖项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1个)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团结协作、作风扎实。班子成员能力强、业务精,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组织规范好。团的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好。能按时收缴团费,团费使用合理、账目清楚。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文档资料保存完整,分类科学,整理规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完成率达到团员总数的95%及以上(含95%);

3、主题活动好。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能较好地发挥团员青年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特色社会实践活动,并在青年大学生中产生广泛的良好影响。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有常态化发布活动以及接受青年报名参与的记录;

4、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并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青年之家”版块常态化开展服务青年活动的优先考虑;

6、2017年没有受到相关处分。


(二)先进基层学生会(1个) 


1、学生会组织健全,学生干部队伍及制度建设规范,作风扎实,凝聚力强;

2、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好,干部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踏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学中威信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结合大学生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科技创新活动以及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4、能按时参加院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积极承办或组织参加院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院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效果良好,成绩突出;

5、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6、2017年没有受到相关处分。


(三)优秀团支部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团组织活动记录;

2、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得好,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

3、支委会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团支部“推优”程序规范;

4、团员学风浓,成绩优秀,补考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没有团员违反校规校纪;

5、团支部能积极主动的开展卓有成效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同学及时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6、团组织生活制度化,内容新颖、活泼、丰富多彩;

7、2017年没有受到相关处分。


(四)优秀学生社团(3个)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素质教育工作,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章程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社团内部管理条例规范,内容完备,规定细致,机构设置合理,指导教师固定;

3、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坚持定期自主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三次,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与学生学习成长联系紧密。活动构思新颖,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活动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活动经费相对充足,使用规范合理;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构思新颖独特,富于特色,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

5、模范遵守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社团及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在学校团学组织注册三年以上;

7、有以下工作经验优先推荐:以社团组织名义派出“三下乡”社会实践队伍;积极组织发动会员和同学参与各级团委、学联举办的历次活动;

8、2017年没有受到相关处分。


(五)优秀团务工作者(6人)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宣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能自觉学习钻研团的业务知识,善于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3、品德高尚,修养良好,工作中有大局观念,公道正派,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4、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工作热情,敬业爱岗,任劳任怨,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能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注重创新,积极开拓新的工作载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6、从事共青团工作满一年。


(六)优秀学生组织(社团)            指导老师(若干)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

2、热心学生组织(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指导工作认真、投入,兢兢业业,甘于奉献,深受会员的尊敬;

3、有效地指导学生组织(社团)开展各项活动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

4、根据指导老师申报情况确定名额;

5、2017年负责指导的学生组织(社团)没有受到相关处分。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干部)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有献身精神,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2、工作能力过硬,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共青团的工作有设想,有主见,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良好成绩;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克己奉公,为人正直,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模范作用突出,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记录。能团结同学,诚实谦虚,乐于助人,积极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群众基础较好,群众威信较高;

5、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在广东青年之声注册为用户。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6、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自觉成为网络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现任学生干部,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含一年);

8、参评“十佳团干”须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所在的团组织曾获市级以上奖励,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十佳团干”从“优秀团干”中选拔。


(八)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团员)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政治思想素质好;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员意识强,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在广东青年之声注册为用户;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记录,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参评“优秀团员”的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或学生党员,参评“十佳团员”的对象包括校级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下(不含副部长)干部、各系团学组织干事、班委、团支部委员;

7、参评“十佳团员”需获校级以上奖励,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十佳团员”从“优秀团员”中选拔。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自下而上,分步进行。


(二)评选步骤:  


1、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基层学生会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各团总支学生会自评申报;

(2)分别召开团总支书记会议、院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候选团总支、学生会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学院团委评定的重要参考;

(3)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2、优秀团支部的评选

(1)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由各团总支推荐;

(2)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3、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各学生社团自评申报;

(2)召开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及学生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候选单位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学院团委评定的重要参考;

(3)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4、优秀团务工作者

(1)对照评选条件,由个人自评申报;

(2)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5、优秀学生组织(社团)指导老师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个人自评申报;

(2)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6、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

(1)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由各单位推荐;

(2)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7、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的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由各单位在本年度推荐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单中各提出不超过2人申报;

(2)召开团总支书记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

(3)召开团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人选不得重复推荐。

(二)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和800-1000字事迹材料)于3月27日前报团委办公室。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评选工作的整体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上报的推荐组织和人选要严格对照条件,广泛听取意见,集体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评选质量。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微博、手机报、校园网、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务求此项活动在校内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联系人:李世玲

联系电话:13427788366

特此通知。


共青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7年度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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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蔡冰

»来源│院学生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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