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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新媒体发展中心 广州华商学院共青团 2024-04-25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是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重要政治荣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于2023年5月集中对2022—2023年度广东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申报项目和条件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



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4月1日,下同);

2、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市级、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工)委”荣誉;

3、原则上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

4、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8%;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90%以上;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8%;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开展率达100%;

8、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

9、2022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

1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11、“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12、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有社会领域发展团员任务的团组织高标准完成社会领域发展团员工作。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5、荣誉激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团干部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申报对象所获荣誉应与“智慧团建”系统所记载荣誉对应。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学校领域成立满2年);

2、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市级、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

3、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

4、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90%以上;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达100%;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完成率达100%;

8、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10、2022年“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有社会领域发展团员任务的团组织高标准完成社会领域发展团员工作。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

1、团龄3年以上(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2年);

2、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市级、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2018—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2022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学生团员仅要求2021年度和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7、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8、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

9、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参评条件

1、有信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争先锋。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带动身边的团员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步。

3、敢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肯吃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扎根人民群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务实精神和科学方法攻坚克难,以奋斗精神和担当意识勇挑大梁,为党和国家事业奉献青春力量。

5、重品行。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村(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2、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市级、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3、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



参评资格

从往届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具备2023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团(总)支部”所有申报资格和条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无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记录。



参评条件

1、多年以来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2、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不推荐参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申报名额


1、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基本团情数据,适当扩大差额候选申报名额进行分配。表彰项目设置综合名额和专项名额,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设置的名额类型(附件1)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2、“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实行差额推荐,团省委在全省推报候选人(单位)中择优进行表彰。“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各评选约10个,各地各单位团委可从本系统近五年获得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广东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中分别推荐1个团(工)委和团(总)支部参评相应标兵荣誉。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
3、各地各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驻镇帮镇扶村专职团干部参加“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不占用总申报名额,推荐对象应连续驻镇(村)工作1年以上。
4、各地各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参与评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5、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在“广东省优秀团干部”推荐人选中,团(总)支部书记占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占的比例不超过15%。

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各地各单位要以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
(二)严明纪律,公正公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不正当干预。仔细阅读通知和注意事项,提高对推荐对象的质量把关,避免在今后推荐工作中出现逾期报送、材料报送不规范、专项名额不重视、申报对象缺乏代表性等情况,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群众路线,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要召开推荐评议会,邀请部分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各级团代表、团委委员、往届本级或上级团内荣誉获得者代表、基层青年代表、青年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参与评议,确定建议表彰对象名单,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在本地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未经评议和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倾向基层,优化结构。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乡镇街道、两新组织中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的推荐力度;应注意推荐工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典型,其中团支部应重点从工程项目、车间、班组等类型团支部中择优推荐;要关注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在推荐上要予以考虑。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本级评选表彰过程中,对于本地的非属地管理团组织,要做到工作覆盖,纳入本级评选表彰范围,形成阶梯式荣誉激励机制;要充分考虑行业类型和结构,严格控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传统领域表彰对象的比例,注重在不同的行业类型中选树典型。
(四)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在完成本级表彰后,须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本级表彰信息和对应集体、个人荣誉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完成录入。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集中宣传省“两红两优”典型,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广泛传播,受表彰的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宣传。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严格按照申报注意事项(另行下发)填报材料,务必于2月23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7)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至校团委邮箱。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报送



如有意愿申报的同学

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

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

于2月21日前发送至各二级学院邮箱

由各二级学院于2月23日择优推荐到校团委

纸质版则在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进行打印

届时通知各位时间地点进行提交


会计学院:cjl0501@qq.com

传播与传媒学院:1021110501@qq.com

文学院:hsxywxy2022@163.com

教师教育学院:jsjyxy2022ggyx@163.com

外国语学院:hswgyxy2022@163.com

创意与设计学院:cyysjxy@163.com

金融学院:hhh15013962330@163.com

管理学院:glxyjiang@163.com

经济贸易学院:hsjjmyxytzz@163.com

健康医学院:hsjkyxytx@163.com

数据科学学院:hssjkxxy2019@yeah.net

国际学院:gzhsgjxy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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