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事关千家万户——
9月20日凌晨,通州区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火灾原因初步判定与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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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触目惊心
让人不寒而栗
8月1日起,这项新规正式施行
电动车入楼最高可罚10000元
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尽管在各部门持续的宣传下,在住宅内及楼道处,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从数据统计来看,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这七种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为保障安全,《规定》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根据《规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上述七种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防范电动车“发火”
请大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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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节前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对本单位人员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下班(放假)离岗时要关闭电源和门窗;放假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处置。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应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营业期间应加强防火巡查,严禁违规动火施工,营业结束时要关闭电源、气源。公众进入这些场所消费时,应观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举办大型活动应配置必要消防器材,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对相关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组织专人加强消防巡查值守。
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出租房、群租房使用燃气的房间应与人员住宿的房间分开,通往楼顶的疏散楼梯要保持畅通。
单位消防控制室应保持24小时双人值班,并落实持证上岗要求。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及重点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应加强器材装备检修,保证灭火药剂和油料充足,加强执勤战备,一旦有警情要尽快出警。
外出时,不要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在车厢内吸烟,要留意车载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不得在禁烟场所和野外使用明火;不要在车上太阳能照射到的地方摆放气体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
居民家庭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气源。烤火、烧香、点灭蚊片驱蚊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探望长辈时请检查消除老人身边的火灾隐患,教会老人防火、应急报警和疏散逃生知识,同时,也一定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居民小区物业单位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要保持畅通。车辆停放严禁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正确避险。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制作:王楠
来源:北京消防微博、新京报微信公众号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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