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出台新生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电话公布
即日起
在海淀区举报新生违建
能获得1000元或2000元的奖励
小编从海淀区城管执法局获悉,为全力遏制新生违法建设,海淀区创新出台了《海淀区新生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进一步为新生违建“零容忍”提供有效、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7月25日,拆除香山南正黄旗28号3550平方米违法建设(资料图)
海淀区城管执法局设立全区新生在施违法建设统一受理举报热线,即日起单位或个人(统称举报人)均可以通过电话(010-82785787)举报。经街镇执法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据了解,《奖励办法》从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以及监督管理五方面对海淀区行政范围内的新生在施违法建设案件举报、受理以及举报奖励奖金的给付工作进行明确。
《奖励办法》规定了奖励条件:举报内容为在施违法建设;违法案件发生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有具体的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下列情形的举报不予奖励:未以真实姓名进行举报的人员;举报人未提供证据材料或线索;捏造、歪曲事实,伪造虚假违法现场,骗取举报奖励;举报既有违法建设,不属于新生在施违法建设;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奖励办法》明确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并且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基本事实等可靠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奖励标准为:违法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违法建设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
《奖励办法》采用首报奖励制进行奖励,对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实名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或同一举报人通过多种方式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参与举报奖励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奖励办法》还重点明确了“1+3+2+2”奖励时效,即区城管执法局在接到举报电话后1个工作日内派发属地街镇核查,属地街镇3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结果并申报奖励,区城管执法局2个工作日内审核奖励申请,审核通过后属地街镇2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另外,实名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本月初,拆除唐家岭路57号院3300平方米违法建设(资料图)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截至目前,海淀区已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52.1万平方米,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压实新生违法建设发现、制止、处置责任,全面巩固“创无违建”指标中的严控新生违建成效,进一步将违法建设“禁于萌芽,止于初始”,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设,逐步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在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获得感。
编辑:张斌
来源:海淀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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