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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上市高新技术企业 重大利好!员工股权激励个税可分3年缴纳!

海淀网 北京海淀 2022-09-25



为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文件

自2022年1月1日起

在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

开展股权激励分期纳税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政策仅适用于

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的

上市高新技术企业



为方便企业了解政策内容

切实享受到政策优惠

日前,海淀区税务局所得税科的张润

走进海淀融媒直播间

就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

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进行解读


政策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22〕1217号)


政策内容是什么?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注册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通知所称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相较之前的政策,新政将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期限由1年延长到3年。这样可以有效减轻股权激励对象的税收负担,缓解税款缴纳压力,将进一步提升企业股权激励效果,促进人才与企业共同发展。


计算方法是什么?

● 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 非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单独计算税款。

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

当月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备案要求和备案时间?

个人选择在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企业应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办理备案。


需要准备的提交资料?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备案表》;

企业初次办理股权激励备案时,还应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税收小课堂








什么是股权激励?

为什么股权激励要纳税?



与奖金、福利等现金激励类似,股权激励是企业以股权形式对员工的一种激励。企业通过低于市场价或无偿授予员工股权,对员工此前的工作业绩予以奖励,并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热情,与企业共同发展。股权激励中,员工往往低价或无偿取得企业股权。对于该部分折价,实质上是企业给员工发放的非现金形式的补贴或奖金,应在员工取得时计算纳税,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股权激励都有哪些主要形式?



此次出台的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适用的股权激励形式,包括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具体如下:


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员工在行权时,可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行权购买股权。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以处置该股权。


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计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税方法不变,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内容主要是将12个月缴税期限延长至36个月。



文:王佳琪

编辑:罗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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