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分居室配租!海淀又一批公租房来了,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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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朋友们注意啦!
昨天,海淀区房管局发布
《关于开展凯盛家园公租房项目分居室配租试点工作的公告》
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40套
均为二居室
2022年12月19日开始
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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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部分大面积公租房资源效用,加快解决公租房单身家庭住房困难,我区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经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多次沟通,确定提供凯盛家园公租房项目40套房源面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单身青年家庭开展分居室出租试点工作,现将登记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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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情况
凯盛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海淀区温泉镇,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本次配租房源40套,均为二居室,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结合项目房源实际,试点实施分居室合租,单居室房屋按照独立空间差异确定月租金,一居室一价,月租金最低约1255元,最高约1734元。项目介绍、房源明细及配租价格等信息详见附件1。
备注:
1.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2.分居室出租后,各居室房源(含居室内独立阳台)仅限于该居室承租人本人居住使用;起居室、餐厅、厨房、卫生间、非室内独立阳台为公共区域,各居室承租人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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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
鉴于本次配租为分居室出租试点,申请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2月13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单身1人户家庭。
2.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稳定工作,意向登记前12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11月)平均月收入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且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在2022年12月18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3.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特别说明:未纳入试点对象范围的其他家庭可以继续参加本区后续公租房配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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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9日10:00至2022年12月23日16:00(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登记)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线上意向登记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无法登录或登录后家庭信息、优先类型等与备案情况不一致的家庭请在登记时限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等材料前往燕保•温泉家园协助登记点申请协助登记。
协助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12月23日下午3:00以后,不受理协助登记)。
协助登记点地址:海淀区温泉镇燕保•温泉家园4号楼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协助登记点联系电话:010-60605677。
(三)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排序:
1.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2.配租资格优先资格相同的,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 配租资格优先资格、备案年份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特别提示: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四)登记结果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分居室出租配租试点将以登记结束时(2022年12月23日16时)系统的排队顺序号作为选房顺序号。登记结果及选房顺序将于2022年12月27日前(含),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详见: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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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本次分居室出租配租试点选房入住工作由项目产权单位组织实施。选房前,产权单位将对登记家庭的年龄、工作、收入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家庭方可参加选房。选房规则如下:
1.初审通过的登记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2.同一套房屋拆分出的居室仅限同性别家庭选房入住。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在项目签约入住前,对家庭进行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复核通过的家庭,产权单位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入住,请有关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为确保每套房源得到有效利用,采取居室全部选房再起租的形式进行租赁,即两居室的房源由两位保障家庭选房后方可签约起租。如遇同一套房屋拆分出的居室未全部选完时,所选结果视为无效,如上述居室的选房人仍有租赁意向,应由本人向产权单位提出调剂申请,产权单位按照随机匹配的原则进行房源调整,调整后的选房结果经双方认可后方可签约起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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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运营过程中房源中出现房间空置(如一间房退租),为确保房间得到有效利用,产权单位根据本次配租排序名单,按选房顺序号通知轮候家庭进行选房入住,终租时间为本套房先入住家庭的终止时间。
咨询电话:010-60605677或010-609765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具体内容及附件下载
请点击左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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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斌
来源:海淀区政府网、海淀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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