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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大老虎”靠检举揭发他人立大功?

政知见 政知见 2019-04-04

撰文 | 蔡迩一

2019年4月3日,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被判无期徒刑,陈树隆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其一,受贿罪。

1994年至2016年,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8亿余元

其二,滥用职权罪。

陈树隆在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擅自决定给予相关公司设备补贴,并超越职权给予该公司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

其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陈树隆在担任芜湖市委书记及安徽省副省长期间,利用履行工作职责的便利,在获悉有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安排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人民币1.2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亿余元

陈树隆还将掌握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累计成交人民币320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31万余元

无论哪一项罪名拿出来,都让人“叹为观止”!

陈树隆1987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之后留校2年,担任教师兼辅导员。1989年4月,陈树隆离开学校,到安徽省财政厅当科员,1993年8月,任省国债服务中心副主任,1年后任主任。

陈树隆就是在升职之后,开始敛财。

从1994年到2016年,陈树隆历经多个岗位,当过合肥副市长、芜湖市长、芜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等,2016年2月任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当年11月落马。

十八大后打虎不断,一批落马贪官被法院查明受贿超亿元,这些官员最终获刑无期甚至是死缓(张越除外),其中白恩培受贿超2.4亿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死缓

  •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无期

  •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超1.56亿):15年

  • 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无期

  • 浙江宁波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超1.47亿):无期

  •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超1.46亿):无期

  •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超1.4亿):死缓

  •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超1.29亿):无期

  • 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无期

  •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无期

  • 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无期

  •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无期

  •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超1.11亿):无期

  • 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超1.04亿):无期

陈树隆敛财的金额,超过了白恩培!

法院审理查明,陈树隆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据政知君统计,至少有9个“老虎”犯滥用职权罪,造成损失最大的,是周永康,官方媒体称,其“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换句话说,陈树隆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周永康。

另外,此番法院证实,鉴于陈树隆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受贿财物中部分系事后知情,且收受他人给予的6000万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政知君注意到,包括陈树隆在内,十八大后至少有11个老虎构成重大立功,分别是:

姓名

身份

法院审理查明

获刑

沈培平

云南省原副省长

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在接受审查之前有毁灭罪证的行为,且受贿赃款、赃物未全部退缴,因此对其重大立功表现,依法不予减轻处罚,但可从轻处罚。

12年

万庆良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

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

无期

梁滨

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

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

8年

景春华

河北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

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

18年

李春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

具有重大立功情节

13年

潘逸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

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20年

赵少麟

江苏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

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

4年

张越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

归案后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15年

杨崇勇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

无期

谷春立

吉林省原副省长

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12年

陈树隆

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

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

无期

资料 | 人民网 新华网 北京青年报等

校对 | 项战

文章已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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