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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检察院:羁押审查不缺位 执行监督显成效

2017-03-15 富县人民检察院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之一。陕西省富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5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件5人,均被办案单位采纳。

工作中,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突出重点,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已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赔偿全部兑现,并且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出具了谅解书的,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对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进行筛查,确定可能因健康状况而不适合羁押的在押人员,也将其列入审查范围,积极、主动和医务人员、办案机关沟通,根据其健康变化和案件的进展情况,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该院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羁押数量,增强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实效。一是解放思想,深入探索实践,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作为核心业务,依法、规范履职。二是与其他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多联系交流,共同探讨案件办理中的新问题、疑难问题,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三是将各方积极性、能动性调动起来。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并作为被逮捕人员权利义务告知的基本内容。与公安机关、法院和律师建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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