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官为民办实事 三果农拿回血汗钱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多亏了检察官,拖欠了多年的血汗钱总算拿到手了!”果农如释重负的表情和充满感激的话语,让富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赵慧慧深感欣慰。
2015年10月份,做水果生意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经人介绍,先后拉走富县钳二社区果农张某一、张某二价值21300元的苹果,拉走富县茶坊镇伏龙村果农张某三价值5万的苹果,约定随后付款,但王某一直未付。自2015年至2018年,张某一、张某三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并到礼泉县和重庆找到王某索要果款,王某分两次给张某三付款4万元,给张某一、张某二分文未付。2018年底至2019年初,王某为了躲避多名债务人催债,将张某三的微信拉黑,更换了手机号码,致使张某一、张某二、张某三无法联系到王某。
2021年4月,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提请批准逮捕。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赵慧慧仔细审查案件,审讯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水果生意做赔,负债累累,妻离子散,为偿还债务打两份工挣钱,曾因夜工受伤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窘迫,期间还向一果农借过三四百元用于生活。赵慧慧在办案中尽力为果农挽回损失,积极联系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哥哥协商还款事宜,通过赵慧慧耐心释法说理做工作,其哥表示愿意筹钱支付果款并与三名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三名果农如数拿到了果款31300元。
赵慧慧慎重分析案情,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王某自动到案,能如实供述罪行,其家属积极与三名被害人达成协议,清偿债务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建议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经检委会审议,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不予批捕。
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考虑犯罪嫌疑人从重情节,又考虑从轻情节,依法公正作出处理,同时,尽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的损失,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人性化执法,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文字:炊红莉
编辑:郝佳慧
审核:赵忠韬
微信号|富县检察
新浪微博|富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