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官宣!我省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福利来了

安徽日报 2019-07-12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等9部门出台《安徽省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关怀办法》,明确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在乡村一线主要从事扶贫工作的乡镇(街道)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村干部等开展激励关怀,坚定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信心。




加强褒奖激励。强化教育培训,突出政治训练和专业能力培养,每年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对有扶贫任务的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进行至少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切实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发挥典型引领。对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及时进行表扬激励,并按规定适时开展集中表彰。及时通过事迹报告会、主流媒体、“两微一端”等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大提拔使用。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加大对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使用力度。全省各级在开展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计划用于定向招录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加大从优秀脱贫攻坚一线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畅通脱贫攻坚一线村干部上升通道。


加大关心关爱。抓好基层减负。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把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防止多头考核、层层考核、搭车考核,给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留出更多为民办事时间。加强各类保障。统筹安排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休假,分级建立健康档案,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全面推进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五小”建设,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落实救助帮扶。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因公牺牲和病故的,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程序评定为烈士。对脱贫攻坚一线村干部因公殉职的,参照安徽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抚恤办法及标准给予一次性抚恤。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评残和抚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件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对因公牺牲、殉职、病故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家庭,逐户逐人建档立卡,明确专人联系,定期跟踪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文字:夏海军

编辑:何明

图片来自网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