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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安徽日报 2021-01-28


记者从省应急厅获悉,鉴于我省长江干流部分区域超警戒水位,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7月14日12时启动防汛Ⅳ应急响应

        

省防指向合肥、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发出通知,要求按规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切实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和抗洪抢险工作。


7月13日,黄山市区屯光大道。 潘成 摄


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雨水情会商研判,突出做好长江干支流和江心洲外滩圩巡查防守、人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重要工程设施安全。


据悉,长江中下游发生2019年第1号洪水,受上游来水影响,7月14日10时,我省长江干流汇口站水位20.02米,超警戒水位0.22米,预计大通、芜湖、马鞍山站将接近或超警戒水位。水阳江发生超警洪水。


文字:夏海军

编辑: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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