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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又一项重要试点开展!

山水经 安徽日报 2021-08-06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起,全省实施20个左右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等。


试点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总体目标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助推乡村振兴。今年全省实施20个左右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到2025年,推广实施100个左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根据实施意见,试点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农用地整理上,试点乡镇政府要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减少耕地碎片化、优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质量等,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建设用地整理上,试点乡镇政府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强化增减挂钩项目管理等,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上,试点乡镇政府要保留村庄特有民居风貌、自然景观、乡土文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土壤修复、农村垃圾与水环境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进乡村国土绿化,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美丽乡村。


“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出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业设施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自然资源厅有关人士表示,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并强化项目监管、压实工作责任,对擅自扩大试点区域范围、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 | 夏胜为
编辑 | 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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