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维护良好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二、三、四轮车亡人交通事故的发生,合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交警部门正在路口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全市(含四县一市)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包括合规机动车)。二轮燃油摩托车、三轮燃油摩托车参照治理。(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学校、医院、菜市场、农村集市、商场、建筑工地、轨道交通站点、公交车站等周边道路。 (二)重点违法。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闯禁行、非法改装拼装、未备案登记上道路行驶、利用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
△4月11日,铜陵北路与淮海大道交口,合肥交警支队新站大队民警在对三轮车违法载货的行为进行处罚。△合肥交警支队瑶海大队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对三轮车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月9日,合肥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在辖区路口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并为电动三、四轮车张贴反光提示贴。△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合肥交警支队公巡一大队民警正在为电动三轮车张贴反光标识。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无论是白天或夜间,非机动车都不可进入高、快速路等车速快、车流多的地方。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5、戴头盔,安全一路相随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骑乘人员务必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系牢扣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