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75人落网!惠州车主千万别做这种事
多警种联合开展夜查行动。
4月10~11日,根据全省周末夜查统一行动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多警种开展夜查行动,重点加强对涉酒事故多发地区查控力度,在涉酒场所周边路段、城市郊区及国省道、县城通往乡镇的道路,以晚上8时至凌晨5时为重点时段,从严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真是没想到,下雨天还有交警查车。我知错了,不论何时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4月11日23时34分,一名驾驶白色粤L小车的男子被交警拦下进行酒精测试,当测试仪器显示为红色时,男子言语支吾想蒙混过关,但得知对结果有异议将被带到医院抽血检验时,最终承认其驾驶前喝了酒。经检测,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酒后驾驶。
“警告,立即停车接受检查!”23时52分,一辆白色赣A号牌小车为躲避交警检查,高速冲上人行道欲逃离,最终还是被执勤警力截停,该驾驶员下车后坚称自己“没有喝酒”。经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勤警力在市区鹅岭东路与南湖路开展夜查行动。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处罚标准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虽然目前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大规模的周末夜查行动,但并不代表只在周末查,酒驾整治已是常态化工作,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在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呼吁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远离酒驾,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请谨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惠州头条客户端
记者:杨熠
编辑:刘建平 李雪
审核: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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