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可退?惠州购房“三天无理由退定”来了
买房是人生当中的一件大事,
总有人因为一时冲动买完就后悔了,
这种时候,定金还能退吗?
资料图。摄影/惠州日报记者周楠
为了进一步优化惠州房地产市场环境,提升购房者权益保护及购房体验,近日,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产中介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倡议施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方案》(下称《倡议》),倡议全市房地产企业自愿加入。今后,凡是在签署该项承若协议企业的开发项目,购房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从签订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申请退款。
3个自然日内可扫码填表无理由退房
近年来,随着惠州抢抓 “双区”建设重大机遇,积极融入深圳都市圈,我市产业不断壮大,人口流入加速,房地产行业也在稳定发展中。随着而来的,商品房销售领域问题纠纷不断出现。退定引发的纠纷问题在其中占很大一部分。
据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统计,2020年,该委员会行业纠纷自治小组”处理涉房地产行业的投诉纠纷事项就达到626宗,其中退定(认筹金、诚意金,拖延退费)问题370宗,占比达到六成。
记者观察,许多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受到现场热烈气氛鼓动就会当场决定买房,过后回到家仔细一想可能就后悔了,但是想要去找开发商退款就变得很难了,往往都是阻力重重一拖就是几个月,要么就得交违约金。
2019年,东莞在全国率先出台2天可无理由退定新规,让冲动购房,非理性消费不再是无解难题了。得到不少房地产企业和市民的支持。如今,随着《倡议》的出台,惠州也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
“希望能房企积极响应,主动为惠州房地产行业的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市房协会长黄新华表示,向房企发出“三天无理由退定”的倡议,旨在进一步优化惠州房地产市场环境,倡导阳光购房,提升购房者权益保护及购房体验,减少无谓纠纷,同时引导购房者理性购房。
黄新华介绍,该倡议实施的原则为企业自愿、政府鼓励、协会参与并监督。企业通过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签署《关于三天无理由退定的承若》,同意在所开发项目上自愿实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
记者看到,根据“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企业在签署承若后,在其开发项目中,购房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从签订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申请退款。购房人在“三天无理由退定”期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的申请,企业应当同意并配合购房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市民将如何得知可享受该项服务?根据《倡议》,签署《退定承诺》的房企需要在项目营销中心放置“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关于在本项目施行‘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提示,正确引导购房人了解规则的目的及要求,签订《三天无理由退定协议》。
资料图。摄影/惠州日报记者周楠
制定奖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自愿加入
记者了解到,从合同法角度来说,定金合同一旦签署即已生效是不予退定的,“三天无理由退定”机制实际上是企业的权力让渡,也是企业对于自身产品和服务自信的一种体现。
对此,为了倡导企业积极参与实施“三天无理由退定”,《倡议》对参与企业也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惩罚和保障机制。
根据《倡议》,对于自愿参与“三天无理由退定”的房企,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将颁发“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并通过媒体在社会各界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在相关表彰、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量,进行信用加分,并实施信用差异化管理。
同时,“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施行经验成熟后,将成立“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律联盟”,对自律联盟中的成员实行相关“扶优政策”及联合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三天无理由退定”的行列中来。
在惩罚方面,根据《倡议》签订承若之后,企业如出现敷衍对待、不予执行等情况,将给予严肃惩罚,除取消“自律联盟”成员资格和获得的相关扶持政策外,还将给予信用扣分进行通报批评。
在保障购房者权益的同时,开发企业的权益同样也需要保障。
“针对可能出现的个人或组织恶意退定问题做出了风险预案,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并发布联合通报。” 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刘潇表示,作为参与及监督方,市房协从行业层面倡议发起“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通过行业信用机制监管实施奖惩,既是对于市房地产行业信用机制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楼盘问题化解途径的有力探索。
刘潇表示,《倡议》才刚刚发布一周时间,已经有大量房地产企业表示要积极响应,自愿加入签署承若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三天无理由退定”机制的逐步实施,惠州房地产行业将迎来进一步提质增效发展。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置无理由退定周期除了是从机制上进一步优化销售流程,同时也对企业和行业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正通过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而非采取一些“小伎俩”或投机的方式获得成交,稳步助力行业提质发展。
关于惠州商品房销售
“三天无理由”退定倡议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