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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这样存钱竟会摊官司!很多华人都在犯同样的错儿

2017-10-31 taola 旧金山湾区房地产

这已然成了华人圈公开的秘密

加州不少有现金收入的华人个人和公司,为了“巧妙”避开加州联邦和政府加起来40%的所得税,虚报现金收入。这眼看年底了,很多华人在近期陆续将现金收入,换成美元存入银行,心念念以为把现金存入银行就没事了。然而,并非如此!

律师在此慎重提醒所有华人朋友:在美国大额的现金存入会引起“特别关注”,即使低于一万存取,也不等于0风险!稍有不慎,不仅有偷税漏税的嫌疑,还会被进行刑事调查!


多次存入少于1万,也会有危险!


美国政府为了防止洗钱行为,规定银行对客户存入,或取出一万刀现金以上的行为,要向财政部申报。因而有些华人为了掩人耳目,每次故意存入小于一万元在银行个人账户,以为这样可以蒙混过关,其实不然!


律师指出,长期这样的行为会构成“结构性交易”,如果运气不好被逮到,或者经常这样做被银行察觉,工作人员会向反洗钱部门汇报,当事人还会面临刑事调查,惹上大麻烦。

之前就有华人因多次存入现金被处以刑罚。一位在伊利诺州南部开设按摩店的华人李先生,因为多次将现金,分批存入银行,并且刻意把单次存入金额,压低在联邦申报标准的一万元以下,因而遭到国税局盯上。由于李先生刻意逃避联邦政府,一万元以上必须申报的反洗钱规定,在今年三月份时,被裁定“有计划金融交易”罪名,被法院判处2万美元罚款以及两年缓刑,并且在服刑前还必须带上电子脚镣接受监控


 英达因逃避现金申报罪被重罚

 

国内著名导演英达就因涉嫌洗钱在美国被捕,最终被定为逃避现金申报罪,并缴纳17.6万美元罚款,同时补缴过去漏缴的税款等,最终得不偿失。


资料显示,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英达和现任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他前后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内,分50次存入六个账户共46万美元,这些现金有的是同一天从不同的银行存入,有的是分几天在同一家银行存入。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自以为这样的计划“天衣无缝”,可以顺利的绕过政府监控,以为能避开申报成功避税!



然而最终还是逃不过法眼,被联邦法官控告洗钱。周四(2月16日)他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因为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律师表示英达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正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


美国存取款、汇款原来处处是坑!


英达初衷可能十分的简单,以为只要每次存入银行低于1万美元,便可省去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麻烦。这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正常心理,因而英达这类经济犯罪在美国其实十分常见!不仅是华人,就是美国本地人也有很多对这样事实存在的隐秘规定一无所知稀里糊涂就被定上了"洗钱"等罪名。据统计自2007年至今,美国国税局已经处理超过600宗此类经济案件,不说房产,光现金就没收了4300万美元!


千万不要在美国这样存款!

话又说回来了,英达每次存的数额并没有超过1万美元,不需要报备,是怎么被美国国税局盯上的呢?和英达一样在存款上“莫名”栽跟头的,还有一位德州的女教师Linda,从2010年1月到2013年10月期间,Linda一共存款111次,总额为58万美元,为了不被国税局查,Linda每次存款的数额均低于1万美元,她这样频繁的“擦边球”,最终还是被美国国税局盯上了,被判在联邦监狱坐牢18个月,更惨的是,她购买的7栋房也被美国国税局全部没收。

银行秘密法案(BankSecrecy Act)规定:同一人在24小时内累计存款达1万美元以上,就必须向财政部提交“货币交易报告(CTR: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规避申报,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每月存款超过4次,就会被银行系统标记;如果30天内多次存款,每次不超过1万美元,就会被怀疑牵涉到洗钱,银行同样会递交可疑活动报告到国税局。一旦国税局发现,没有交税记录,就可能被判为洗钱行为! 


其实在美国华人中“巨款零存”现象相当普遍,但是稍一不慎,就会被盯上。所以一定要注意掌握正确的存款技能! 


安全存款方式:

1. 每次存款低于2000美元现金,每月小额存款不超过4次

2. 如果有多于1万美金的合法现金要存,直接跟银行说清楚,报备之后存入

3. 尽量用支票存款

4. 去银行或邮局购买Cashier Check 或者是Money Order,Money Order的限额是$1,000, 无须明确收款人; Cashier Check金额没有上限,但是一定需要明确收款人。 你可以把国际支票寄给全世界任何人,当地银行现金兑现。


千万不要在美国这样取款!

在美国不仅仅是存款,连取款也有诸多“陷阱”!


密苏里州的一个企业主,在5个月时间共提领现金18次,多数提款是连续几天,或是相隔只有几天进行,每次都不到1万美元。他向银行人员坦承,他提款蓄意不超过1万美元,以免要填写货币交易报告。最终,他以明知填写货币交易报告的门槛,但却刻意规避这项申报规定的罪名被逮捕,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


取款和存款的规定一样,除了24小时内累计取款达1万美元以上,就必须向财政部提交“货币交易报告”外,还有些隐秘的规定。


根据以往案例:一周取钱超过3次,每次金额超过1000美金。这样的情况下你的账户就容易国税局盯上了!


千万不要这样往美国汇款!

如果说美国门道多,管的宽,那从国内往美国汇款,应该就没什么事了吧,其实不然~


上海的王先生准备来美国办投资移民,就上周将33万元人民币转入亲戚帐户,后者在银行换汇后,被柜台工作人员告知不可汇出境外,原因是“这笔钱几天前才到帐,换汇后又要立刻汇出,很明显是代人换汇”。


原因是去年1月中国外汇管理局颁布了新的“分拆禁令: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购汇上限为每人每年5万美元


那要汇款30万多怎么办?找6个人分别购汇、再汇款就OK了吧?!


没想到更机智的外汇局在今年1月又下达了“分拆汇款”的禁令,填补了多人购汇这一“空子”!还设下“黑名单”,违规者将不能享受两年合计10万美元换汇额度。

 

外管局定义的“分拆汇款”:

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


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


千万别忘了申报你的海外资产!

美国,的确是全世界税务法最繁琐的国家,无论是美国绿卡、公民还是在在美国居住的都得报税,而且是全球征税,一旦逃税就是犯罪!


美国国会出台了严苛规定:故意漏报海外资金账户,每年的新罚款是这一账户最高值的50%,两年故意违规便可以清空这一账户。近年来有些富人则因为不堪重税,干脆扛起背包抬头跟自由女神挥手道别了~


但报税不等于需要缴税,目前美国国税局规定:如果你当年的海外收入在$100,800 以下,你可能有权申请海外收入税豁免,即使收入超过国税局规定的豁免额,你还是可以用一些项目来抵扣税款,例如在海外工作的租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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