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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用地,泉州这么做→

泉州政务 2022-04-26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民营经济发展年”部署,充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用地保障,日前,泉州市资源规划局印发《泉州市2021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力争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4万余亩(其中批而未供用地10430亩、闲置土地3621亩)。




处置内容

2021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显示的我市批而未供土地(2009-2018年)、闲置土地数据为主要对象。




处置标准

(一)严格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抽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受让人是储备机构、政府平台公司、征拆(迁)办、开发区管委会等无实际建设项目的单位的;违反规划用途,以公园、绿地或空闲地等名义供应土地的;以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的;将往年的供地时间变更为今年的;撤销合同后再次填报的;超审批面积供应土地的”等6类情形的供地项目,不符合处置要求,不纳入已处置面积;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签订日期为2021年之后的新供应土地才纳入2021年的处置面积;补录2021年度前的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将只对批而未供任务总量进行核减,不纳入已处置面积。

(二)规范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对采取动工建设的,要通过“动态巡查”模块,上传施工许可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开工证明材料、施工现场照片等材料,且达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动工标准,上传的材料、照片要清晰可辨,施工许可证中建设地址要与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宗地坐落地址保持一致。对采取收回方式处置的,政府要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签订收回协议和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且相关收回费用已支付。对进入司法查封的闲置土地,要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司法查封的闲置土地录入操作方法》,将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动态巡查”模块,以免再被部列入2022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清单。




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攻坚小组。为强化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成立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攻坚小组,负责全市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下设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班,对处置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业务指导、协调。

(二)实行包片指导责任制。成立7个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跟踪服务和分片指导工作小组,分别挂钩联系1~2个县(市、区),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责任片区内的清理处置工作。工作小组每月了解挂钩联系片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带领相关的工作专班人员到挂钩联系片区开展“面对面”服务,对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差别化指导,适时调度,有效推进解决。

(三)加强考核督促指导。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导,进一步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分类提出处置对策、措施,推进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相关工作。将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好的,给予必要的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组织处理等措施,倒逼工作落实。同时,继续落实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联动制度、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制度,对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土地利用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方面给予奖励,推动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泉州市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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