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的产品有定位,苹果公司的营销也有定位,但是你很难说,是定位理论或定位思维导致了苹果产品的诞生。那时候的手机都是几百块钱一个,你很难相信未来的顾客会把一部小型电脑拿在手里。
假如我们回到雅迪没有走高端路线之前的时候,整个行业都在造低质量的电动车,靠价格战维系生存,你也很难相信顾客会去买3000多块的两轮电动车。波司登也是类似的状态,整个行业都在几百块的价位上挣扎。你在顾客头脑中也找不到几千块的国产羽绒服的位置。实现这个跃迁的,可能不是创业者在顾客头脑中发现了什么,而是创业者的创新精神引领了顾客认知的变化。这种创新精神,不是理论可以覆盖的。如果在定位理论的体系内看商业世界,创新可能是定位的灵魂。
苹果公司的产品有定位吗?
看到一个观点:苹果不需要定位。大意是苹果公司的人为不同的人群提供了不同的产品,结果导致产品过多,盈利能力极差。
乔布斯回归苹果公司后发现,公司开发了太多的产品线,涵盖了几乎所有的IT产品,比如麦金塔电脑就有几十个版本。在一次产品线的讨论会上,乔布斯问员工一个问题:如果我要送给朋友一件苹果的产品,我应该送什么?员工不太明白这个问题的真正意义。他们认为,所有的产品都有一个定位,满足了一部分人的需求。现代社会的商业竞争非常激烈,厂商为了保证产品利润,不得不先占据某一个细分市场,让产品与众不同,从而满足某一类消费者的需求,这就是定位理论。定位的本质是把一个整体市场按需求分割,用一个产品去满足,让每一个细分市场实现“充分均衡”。但我们前面写到,过于关注局部市场的机会,就会忽视更大的机会。
类似的观点忽视了一个关键:品牌定位是指在心智中的定位,而不是人群细分的定位。
例如百事可乐是年轻的可乐,这里的年轻指的是年轻的心智,而不是年轻人群。如果一个人生理年龄是50岁,但是他认为自己是年轻人,那么他也是百事可乐的顾客。
例如万宝路是牛仔香烟,并不是专供牛仔的香烟,甚至也不是专供男性顾客的香烟。不是牛仔的男性顾客、认为自己有雄性气质的女性顾客也是他的顾客。
品牌只能占据一个心智中的概念,例如王老吉占据预防上火、太二占据酸菜鱼、海飞丝占据去屑、完美日记占据国货美妆、三只松鼠占据坚果。
品牌不可能占据一个人群。人群定位的说法,准确说应该是原点人群。品牌通常要通过一个小众的核心顾客群进入市场,再慢慢成为大众顾客熟知的品牌。
同一个人群有很多种不同的心智状态,同一个心智认知可以覆盖多个人群。心智中的概念可以占据,市场上的人群则占据不了。
乔布斯如何给苹果产品定位?
上面那个故事继续:
乔布斯这个问题的意思是说:难道你知道你所有的朋友都喜欢什么吗?如果你不知道,那你送他什么呢?我们现在知道了,这个答案就是苹果现在的产品,不管是送礼物,还是公司年会抽奖,苹果都是最合适的。
当时,乔布斯在白板上画了一个方格,横向是“便携”和“台式”,纵向是“消费级”和“专业级”,乔布斯说:“苹果的工作,就是做四个伟大的产品,一个格子一个,所有人都需要。”
于是,就有了iMac、MacBook和iPhone。
乔布斯对苹果产品分类的标准是什么?专业级、消费级、台式、便携。这些都是认知中的词,而非物理世界中的人群。
这才是真正的定位。
乔布斯怎样推广iPod
2001年面世的海量音乐播放器iPod,是iPhone之前苹果公司最成功的产品,它在全球卖到 1 亿部只用了5年的时间。
iPod更大的价值在于给iPhone的出现铺平了道路,不仅促成了触屏技术的成熟,也给苹果公司带来大量现金流,让乔布斯有足够的资源推动智能手机的诞生。
但是这个产品是抄袭来的,并不是苹果公司发明的。乔布斯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更懂得如何推广iPod。
首先是正确的品类命名,这款产品的发明者新加坡科技公司,将之命名为硬盘MP3播放器,而乔布斯命名为数字音乐播放器。后者听起来更像是新一代的产品,前者听起来是MP3的升级。
然后是正确的品牌命名。新加坡科技公司的硬盘MP3播放器名字是:Creative Normad Jukbox。乔布斯给数字音乐播放器起的名字是iPod。很明显后者更好记。
还有产品外型的设计。Creative 的产品外型跟传统的MP3没有很大区别,iPod的外形设计则充满了科技感。
更重要的是聚焦,包括传播聚焦和运营聚焦。在一个固定的时空内只聚焦一个产品。
在这个传播过度的时代,同时推出过多产品不仅分散了顾客的注意力,也会分散企业内部的注意力资源。
新加坡科技同时推出了多款产品:另外两款硬盘MP3播放器、数码相机、图形加速卡、电子乐器、声卡等等(是不是跟乔布斯回归前的苹果公司很像)。
乔布斯则聚焦一款iPod。乔布斯的好学生雷军也学会了这一招,虽然小米生态链有几百个产品,但是雷军在传播环境里只讲他的小米手机。
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是,乔布斯、比尔盖茨并不是靠技术成功的,而是靠更有效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能力。
乔布斯怎样推广苹果电脑
这个之前写过,就直接复制过来吧:
1984年,乔布斯拍摄了苹果公司最成功的一条广告:《1984》。这个名字来自于乔治奥威尔的小说《1984》。
在这本书里,作者预言在1984年,世界被三个国家控制。每个国家都实行严格的集权统治,普通民众没有自主权,没有自由选择,生活被严格监控,思想被控制。
乔布斯在广告里呈现了这个画面:一群面无表情的人,在剧场里观看统治者的讲话,大屏幕上的最高统治者威严、冷酷,正在进行蛊惑人心的讲话。剧场里的气氛沉闷、无趣。
一个穿着苹果电脑标志白T恤的女模特冲进剧场,冲破剧场维护者的阻拦,抡起铁锤砸向大屏幕。
乔布斯直言,广告中的统治者就是IBM(当时的个人电脑市场老大):
我们对当时的巨人 IBM 说:等等,你的路是错的,这不是我们想让计算机发展的方向,这不是我们想要为后人留下的遗产,这不是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学习的东西。
你的做法是错误的,让我们来告诉你什么是对的,这就是,就是这台叫做 Macintosh 的机器,这比你们的电脑要好得多,而且它将会打败你们。
乔布斯告诉所有人,IBM就是那个控制言论,控制思想,垄断市场的独裁者。苹果电脑就是挑战者,她的使命就是打破垄断,给世界带来新的产品和思想。
并不是只有政府和IBM这样的大企业,才能掌握科技。科技属于每一个人。电脑不再是垄断者和独裁者用来控制思想,泯灭个性的工具,而是每一个个性觉醒的个体,用来展现自我潜能的工具。
《1984》广告最后一句说:1984不会成为1984。1984年苹果上市新的个人电脑,这个属于每一个人的电脑,会打破IBM的个人电脑市场垄断地位。
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电脑发出声音,彼此声援,形成社群,对抗独裁者和垄断者的霸权。那么,就不会出现乔治奥威尔预言的1984年。
挑战者,叛逆者,革命者。这就是乔布斯给苹果电脑的定位。她吸引了人群中具有同样价值观的人。
他们需要表达诉求和不满,他们要争取属于自己的位置,但是在之前的时代他们没有表达的工具,现在苹果电脑是他们的武器。
乔布斯分化了人群中的年轻人和叛逆者成为苹果公司的拥趸。在《1984》和后来的一系列广告的攻势之下,乔布斯和苹果电脑为IBM重新定位,使其成为老迈和独裁的象征。
————内容来自:品牌定位(理论篇)| 认知切割(2.4)
耐克和乔布斯的心法:重新定位
乔布斯曾称赞过耐克的品牌策略:
耐克销售商品,销售鞋子。当你想到耐克时,想到其它鞋子企业时,感觉是不同的。在耐克的广告中,他们甚至不谈论自己的产品,甚至不谈论空气鞋垫,也不会谈论自己的产品比Reebok的空气鞋垫好多少。耐克在广告中谈什么呢?他们纪念伟大的运动员。我们的客户想知道:苹果是谁?苹果代表什么?我们适合放在哪里?我们不是为人们制造盒子,让他们完成工作,虽然我们在这方面做得不错。在同样的事情上,我们做得比几乎所有人都好。苹果不只如此:苹果,从它的核心来看,从它的核心价值来看,就是相信拥有激情的人可以改变世界,让它更好。这正是我们的信仰。
事实上,乔布斯只说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最关键的部分:乔布斯和耐克都把自己的竞争对手重新定位为邪恶和垄断的象征,把自己定义为年轻、时尚、进步的品牌。
(年轻反叛的女运动员象征苹果公司)
(控制信息的老大哥象征IBM)
事实上,耐克也这样干过,他们把阿迪达斯当作了邪恶的象征。
对新品牌——耐克、苹果——来说,竞争对手优势非常明显,在产品上很难找到突破口,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固有弱点。
这个固有弱点也被很多叫做结构性弱点,是指在其优势中固有的、无法克服的、结构性的弱点。IBM技术先进、销售优秀、占有率很高,但是这一切的背面是陈旧、老迈和象征着垄断。
阿迪达斯相对耐克而言也是如此,但是阿迪达斯同时也是那些上了年纪的顾客的首选啊,品牌就带上了陈旧的色彩。这正是耐克的突破口。耐克选坎通纳、乔丹、普利方丹做代言人,因为他们都是个性叛逆的运动员。普利方丹是美国70年代的体育明星,不仅成绩突出,还个性张扬,曾在公开场合反对越战。坎通纳是曼联的球星,和乔丹一样天赋异禀且反叛传统,耐克作为新生代的体育品牌自然要展示自己年轻、叛逆、潮流的个性。乔布斯通过演讲、广告片致敬叛逆者、致敬那些疯狂地认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天才,本质上都是为了给苹果公司的产品赋予新的个性。
重新定位,并不是在竞争对手的工厂、办公室和销售渠道上做动作,而是在顾客的头脑中的行为。机会存在于产品上,同样也存在于认知中。
乔布斯对于顾客认知、品牌命名、品类命名、品项设计、重新定位的理解,和定位理论倡导的法则是一致的。并不是定位理论有多么伟大,而是定位理论一直在吸收天才创业者的智慧,将其梳理成普通人都能学习的理论。
第一张表是全球最赚钱的十个公司,第二张表是全球最值钱的十个品牌,你会发现最赚钱的公司和最值钱的品牌竟然没有任何交集。
《硅谷百年史》的作者斯加鲁菲对硅谷成功秘诀的总结,其中之一是硅谷非常擅长打造全球品牌。当你的追随者变得很多之后,你做事的成功率就会高很多。
像乔布斯、马斯克、盖茨这些人,并不是技术天才,而是商业天才。微软和苹果早期的技术都不是盖茨和乔布斯发明的,他们甚至去施乐实验室窃取最新技术,乔布斯则毫不犹豫地抄袭新加坡科技公司的产品。《庄子》中讲过一个故事,楚国有人在冬天染衣服,为了预防手被冻伤而发明了一种药膏。有个商人发现了这个药膏后买下来,献给楚君用于军队冬天作战,受赏千金。
发明药膏的人是专业人才,把药膏卖给楚君的人是卖专业的人才。卖专业,需要我们关注顾客认知,关注顾客是谁,需要我们从顾客角度看待专业的价值。
创新比定位更重要
苹果公司的产品有定位,苹果公司的营销也有定位,但是你很难说,是定位理论或定位思维导致了苹果产品的诞生。
定位理论强调要到顾客头脑中创建一个优势位置。假如我们回到智能手机之前的时代,你能在顾客头脑中找到智能手机的位置吗?那时候的手机都是几百块钱一个,你很难相信未来的顾客会把一部小型电脑拿在手里。
假如我们回到雅迪没有走高端路线之前的时候,整个行业都在造低质量的电动车,靠价格战维系生存,你也很难相信顾客会去买3000多块的两轮电动车。波司登也是类似的状态,整个行业都在几百块的价位上挣扎。你在顾客头脑中也找不到几千块的国产羽绒服的位置。实现这个跃迁的,可能不是创业者在顾客头脑中发现了什么,而是创业者的创新精神引领了顾客认知的变化。这种创新精神,不是理论可以覆盖的。在乔布斯创造出智能手机之后,有定位思维的创业者可以在这个赛道里做细分,开创出商务手机(华为)、互联网直销手机(小米)、音乐手机(OPPO)、拍照手机(vivo)等等。就像马斯克创造出智能汽车之后,有定位思维的创业者也可以继续细分,商务电动车(比亚迪)、高端家用电动车(蔚来或理想)、家用代步电动车(五菱)等等。
如果在定位理论的体系内看商业世界,创新可能是定位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