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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交通运输部:通行费电子票据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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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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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答网民

关于“一个高速收费站电子发票分两次开,ETC用户报销繁”的留言

2021-01-15
来自江苏南京的网民“启录”(手机尾号3105)说: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后,开具电子发票非常麻烦。我从南京开车到安徽全椒出差,短短60公里,走高速人工通道,是25元一张发票,报销很方便。我使用ETC卡通行,竟然要开两张电子发票,不同的收费单位各开一张,一张8.63元,一张14.17元。但路上总共两个收费站,我来回就是4张发票。
每个月出差的次数很多,每次单位报销要写清楚每张发票金额和行程,造成极大的浪费。所以每次只要是自驾车出差都不愿意走ETC通道。短短60公里就这样两张发票,我想要是去更远的地方不知道要几张发票?
交通运输部回复:

收费公路包括经营性公路和政府还贷公路。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统称为通行费电子票据。
为便利ETC客户和受票单位电子票据财务处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2020年4月27日,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4号),明确用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登录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根据用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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