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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宣!这件法定事项,今天开始了!直接关乎你的钱袋子!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开始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了!从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采用多种方式办理。
什么人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个税年度汇算“多退少补”是怎么算出来的?个税年度汇算有哪些准备工作?2020年度汇算有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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