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工会经费返还(企业补助、全额或部分返还)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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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取得的
工会经费返还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解析与风险应对
第1章 确认应税收入常见疑难问题
《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实务解析》
1.21.1 基层工会组织登记为法人,收到所在企业的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A公司来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A公司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超过了法定比例限额,即便取得了企业基层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等税前扣除凭证,也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不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1)企业按比例将工会经费计提后挂往来账没有实际拨缴给工会组织(包括全额拨缴上级工会组织或按比例分别拨缴上级工会组织与基层工会组织)的,不得税前扣除。
1.21.2 小微企业取得上级工会全额返还的工会经费是否应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的规定,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依法建立的基层工会按规定经审查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不以所在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为前提条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我国现行的法人所得税制度是以每个独立法人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基层工会组织与所在企业是不同的法人,也就是分属于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鉴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所返还工会经费的接收主体是企业的基层工会组织,而非该企业,自然也就与该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没有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将上级工会返还给企业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计入所在小微企业的收入总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