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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经济补偿怎么算?不懂就亏大了!

2016-12-21 广州人社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面的知识!



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列入经济补偿金计发的标准是什么?

答: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来源: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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