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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好消息:大病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至45万元,个人缴费只需…

2017-05-25 广州人社


小编又有好消息啦

广州的街坊有福了

惠及460万人的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大幅度提高了

待遇提高导致新增费用

个人无需另缴!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明确2018年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99元;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78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并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2万元提高至40万元;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该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什么是“大病医保”



  大病保险中的“大病”并非指具体某个病种,而是指因病治疗发生了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情形。广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个城乡年度内进行住院或门特项目就医发生的个人自付基本医疗费用中,累计达到一定额度(即城乡居民大病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按规定比例支付。



新政实施后

主要受益的是哪些人?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 上述人员如已参加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按规定缴费,就可以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截止至2017年4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达469万人。


此次调整有三大变化



  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也可以由大病医保资金支付一定比例。此次待遇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



待遇提高导致新增费用

个人无需另缴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因待遇调整所增加的支出,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说,个人不需另外缴费。具体清算办法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商定。


  此外,通知明确实现“一站式”结算。即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基本医保支付信息的共享,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参保人方便、及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切实减轻资金垫付压力。


  该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按本通知规定支付;2017年6月1日前出院的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仍按穗府办〔2014〕48号文规定支付。


案例:基本医疗费32.61万 自付4.7万


  实施了新的大病医保政策后,市民看病究竟能减轻多少负担呢?


  举个例子,市民小吴在大病保险新政策实施后,住院和门特费用共花了35万元,基本医疗费用32.61万元,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了19.81万元(2017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9.81万元),通过大病保险报销了8.1万元(3.6万+4.5万),即一共报销了27.91万元,小吴自付4.7万元。



小吴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累计2年,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的最高支付额度为45万元,加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其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可达到64.81万元。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标准199元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明确2018年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99元;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78元。


  《通知》明确,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36195元。2018年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99元;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78元,政府资助标准如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现行规定,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缴费基数的6倍,这也意味着,2018年度该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17170元。


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符合参保要求的广州在校学生,在学校参保。

2、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人、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可在街道办理参保。

3、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居委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

4、民政、残联资助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特别提醒:

  2017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8年度居民医保的征缴期,除了特殊情况,2018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可以中途参保条件的几类人群: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医疗救助对象等。



职工医保: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补充医疗保险



  这次调整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实际上,在职工医保中, 也有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补充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


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及指定单病种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如201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7,026元(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 764元/月)。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额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后,参保人所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比例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相应规定的标准支付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如2016职工医保年度的标准为243,513元。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住院或者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 属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累计2000 元以上部分由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金支付70% 。(注:自付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支付的费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案例:

70万基本医疗费报销了66.32万元


比如,李先生参加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2017年其只在三级定点医院住过一次院,发生医疗费用8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费70万元。


基本医疗费中,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了48.7万元(2017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8.7万元),超过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1.4万,自付了9.9万元。


超过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1.4万,还可通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按95%的比例报销,即可报销10.83万元。


而在自付的9.9万元中,属于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可由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金支付70%,即可报销(9.9-0.2)*70%=6.79万元。也就是说,70万元基本医疗费中,报销了48.7+10.83+6.79=66.32万元,自付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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