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专栏《你我一起读》——孩子的权利就该高于一切吗?
居于坡县的全职妈妈,北大本科及MBA。拒绝当花瓶,拒绝变黄脸,拒绝虚度日,正迈步走在内外兼修的修炼道路上。我一个人太累,不如我们一起吧~
第十章 发展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INDUCE RESPECT FOR THE RIGHTS OF OTHERS
崇尚爱和自由的家长有时候会以为所有的权利都在孩子那一边。而事实上,在平等的关系中,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
案例一:听唱片的卡里
妈妈发现六岁的卡里在用唱机播放自己的唱片,因为不太会正确使用,卡里已经把妈妈的珍贵唱片划伤了好几张。妈妈有些不高兴,向卡里解释唱片的重要意义,应该怎样小心对待。卡里根本没有放在心上,第二天就又用唱机放妈妈的唱片。
卡里没有权利放妈妈的唱片,妈妈需要对这一点很明确。妈妈应该说的只不过是“这些是我的唱片,我是唯一能播放的人。”下次卡里再想播放时,妈妈可以问他是自己离开客厅,还是和妈妈一起离开。妈妈的决定是卡里需要离开客厅,而离开的方式可以由他自己选择。
这个例子展示了独裁和坚持自己权利之间微妙的界限。两者的不同在于妈妈的目的,妈妈没有强求卡里只能播放他自己的唱片。她只是让卡里明白,她的目的是让他尊重她的权利。
案例二:打妈妈的埃伦
四岁的埃伦每次对妈妈做的事不满意,就会打妈妈、踢妈妈,甚至咬妈妈。妈妈从未对埃伦体罚过。她试过表现出自己被伤害了,希望埃伦因为感到抱歉而停止。但结果是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可怜的妈妈!事实上,在平等的关系中,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如果埃伦有权利踢打妈妈,那妈妈也有相同的权利。妈妈有责任教会埃伦这一点,而关键是教的方式。
例如,当埃伦又打妈妈,也许妈妈可以说:“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玩拍拍打打的游戏。”然后打回埃伦一下——不是攻击她,而是像她那样真的打一下。孩子可能会更愤怒,再打妈妈一下。妈妈仍保持游戏的态度,再打回去。妈妈继续这个游戏,直到埃伦停止。
有时候父母应该允许“孩子拥有的特权”,不少情况下这会有令人愉快的结果。例如当妈妈看到六岁的孩子在吸吮手指,她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开始吸吮自己的手指。孩子可能会因为妈妈侵犯了自己的特权而放弃了吮手指的习惯(当然我们不能仅仅靠着一个方法)。
案例三:彭妮和柏特
每次爸爸妈妈的朋友们来玩桥牌时,七岁的彭妮和五岁的柏特就会变得让人头疼。他们俩穿着睡衣满屋子跑,像两个“人来疯”,而且还不愿意上床睡觉。通常的结果是爸爸打两人一顿,然后生气地把他们“咚”地扔到床上。
爸爸和妈妈有权利享受一个不受孩子干扰的晚上。客人来之前,可以告诉孩子:“我们不希望你们打扰今晚的聚会,你们俩可以礼貌地和客人问好。然后你们就不要在客厅玩了。你们可以决定,今晚是去姑姑家,或者可以自律留在家里。你们来决定。”
如果他们决定留在家里,但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那爸爸妈妈可以做另一个选择,带他们去姑姑家。下次爸爸妈妈聚会时,还是要给孩子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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