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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法评丨832对夫妻因离婚冷静期放弃离婚,该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
近日,一篇离婚率的数据新闻#杭州832对夫妻因离婚冷静期放弃离婚#使《民法典》新规离婚冷静期再次引起网友热议。
自《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冷静期已经实行了四个多月,伴随着这一规定的各种声音不断。那么,在离婚期间应该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一新规?本文将从律师的专业经验出发,提出几点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思考。
作者介绍
吕翠玉
律师
lvcuiyu@wincon.cn
吕翠玉律师从业17年来,在处理房产、土地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拆迁安置、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刑事辩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劳动、交通事故、婚姻、遗产继承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常年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崂山区部分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市北区有关行政机关多起信访听证。
王春梅
律师
wangchunmei@wincon.cn
王春梅律师在诉讼业务方面,承办了建设工程类、婚姻家庭类、劳动争议类、房产纠纷类等各类型案件百余起;在非诉讼业务方面,为多个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市场运营风险把控、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公司人事管理规范等方面见长,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处理上,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