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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管理:诉讼流程标准化,岗位职责明确化 | 实务方圆

2017-07-11 赵琦娴 康浩U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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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浩U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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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律所的工作不但充满刺激和挑战,案件业务工作更是繁重和复杂,需要律师和助理们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智慧,当工作扑面而来的时候,你是否会手忙脚乱、应接不暇?面对大量的案件材料和繁琐的准备工作,你是否也会顾此失彼、忙中出错?

为规范并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指引本所诉讼案件流程标准化,明确办案人员职责,康浩特制订了《诉讼案件流程管理及办案职责规定(试行)》,今天就将此规定分享给大家,也希望同行们多提宝贵意见哦!



   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

   诉讼案件流程管理及办案职责规定(试行)


为规范并完善本所案件流程管理,指引本所诉讼案件流程标准化,明确办案人员职责,制订本规定。


诉讼案件一般由主办律师、辅庭律师、律师助理组成项目团队共同办理。简单案件团队简化为主办律师和律师助理,主办律师必须确保完成同样的流程及办案职责。


主办律师主要负责与客户洽谈接案事宜,总体把控案件流程及制定案件办理计划,组织案件讨论和研究,确定诉讼策略,撰写、审核重要法律文书,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实体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与客户主管一级沟通、协调。


辅庭律师根据主办律师制定的计划完成具体任务,主要负责分析研究案件,提出诉讼策略,撰写法律文书,指导并审核律师助理草拟的程序性或简单的法律文书、案件图表、法律/案例检索报告,与法官助理、书记员沟通案件程序性事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与客户经办人沟通、协调。


律师助理主要负责案件的档案整理,草拟程序性或简单的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案例检索报告、制作案件图表及其他材料交辅庭律师审核,传递法律文书,协助辅庭律师与书记员沟通程序性事项,完成主办律师、辅庭律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团队成员应互相协助,及时补位。案件的流程管理由主办律师负责,项目团队成员对文书送达、起草、审核的责任依次递补,共同负责。


在案件程序已经开展的情形下接案的,主办律师应依据案件所处的阶段及情况,全面检查此前的流程任务是否已经完成(特别关注诉讼保全情况及各类期限)。发现遗漏的,应及时告知项目团队成员并补正。


一、客户洽谈及案件材料处理


1.客户洽谈:主办律师、辅庭律师或者律师助理与客户洽谈,收集案件材料

2.材料整理,关注重要节点:梳理案件材料,为进一步处理案件和分析案件做准备

3.出具法律服务建议书

4.办理委托及授权


二、案件分析


5.补充证据及准备财保事宜

6.确定诉讼策略并制作法律文书

7.立案或答辩



三、庭前准备及庭审


8.庭前跟进及准备

9.庭前预演


10.庭前确认开庭事宜

11.参加庭审

12.复盘及撰写庭后文书


四、结案工作


13.签收裁判文书(原则上由主办律师以及辅庭律师签收)

14.制作结案报告

15.整理结案卷宗、归档

16.知识管理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负责解释。


编辑 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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