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村委会搅起拆迁浑水:别以为这些事你都可以做(附村民维权策略)

2017-06-27 京平拆迁律师 仗法执言

欢迎点击↗↗上面的蓝字关注我们

“仗法执言”公众号为法律基础知识的公益普法号,专门帮助广大基层民众提供免费学习法律知识的平台,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协助处理相关法律纠纷,欢迎有识之士关注“仗法执言”公众号:zfzywnfw。关注本公众号后,在后台留言即可免费得到及时回复和优先解答。



1、村委会是什么?天天打交道却不懂它

        想知道村委会能干什么,就要先知道村委会是什么。明确村委会的性质,是分析后续问题的基石。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也就是说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并非一级政府,并不拥有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在这个定义中,“民主”二字反复出现,可是要记住了!


        既然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既然处处要体现“民主”,村委会就需要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2、村委会对你的房子和土地可以做什么?


(1)村委会能组织征地么?答案:否

         首先,从批准征地的主体看,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即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1050亩)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方可实施。

        其次,从实施征地的主体看,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警示:读完这两则法条,你应该认识到两个事关自己重大利益的问题:

第一,村委会无权征地,如果村委会来征地,你完全可以拒绝;

第二,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村委会来跟你谈补偿、签协议,一定要记得,村委会在补偿数额的确定上没有决定权,也没有资格跟你签安置补偿协议,听信村委会承诺可能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


(2)村委会收回土地要受严格限制

  除了征地拆迁之外,还有一种情况,会对村民的土地使用权产生影响,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这也并非村委会任意为之、只手遮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三大条件:

第一,原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

第二,批准: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补偿: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现实中很多村委会以“土地是村里所有,想收回来就收回来”为理由,肆意要求拆房腾地,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3、征地补偿款——从村委会手里到村民手里的“惊险跨越”


(1)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开会决定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涉及村民重大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该要求明文规定在《村委会组织法》第24条中。


       我们的征地补偿款怎么分到我们手里,村委会留下的钱做什么用,都不是村委会几个人私下可以决定的,他们没那么大的权力。


(2)拆迁补偿款收支清单,必须公开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公开就是将拆迁款的分配置于阳光之下,补偿款怎么分的、怎么用的,明明白白地拿给老百姓看,政府监管和村民监督双管齐下,鬼鬼祟祟的事自然行销影遁。


4、先看完这一段再去跟村委会讨说法


        “知易行难”用在拆迁维权上再适合不过了。知道自己的权利只是第一步,能切实保护自己的权利对所有人都是一项挑战。维权是一场较量,先让我们一起看一下自己手中有哪些好牌。

(1)不召开村民会议怎么办?

        您村里分配拆迁款时召开村民会议了么?不召开会议只能干着急?咱自己有的权利可不能不知道。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6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2)不及时履行公开义务怎么办?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3)村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

合法权益怎么办?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看完此文,心里差不多可以理清楚村委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可以做了。改日村委会的人再来敲门,心里有底了吧?


本文经“京平拆迁律师”授权发布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


警告:擅自屏蔽本号普法文章者

警  告

"仗法执言"公众号历来以基层民众为普法对象,免费宣传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知识,深受广大民众喜欢和欢迎。但近段时间来,一些朋友反映本公众号发布的一些基层非常喜爱的普法文章,被当地有关部门刻意屏蔽而无法查看。本号特意进行了抽查,发现情况属实,特别是关于基层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办事、民众应依法监督等内容的文章,被当地网络管理部门刻意屏蔽。此举之目的,无非有二:

一是有些单位和领导明知自己在与中央唱反调,故意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尤其是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先征再批、以租代征、官商勾结、非法截访等胡作非为,存在严重问题,在当前依法治国和强力反腐的大形势下,害怕被人检举揭发;

二是害怕老百姓知法懂法后依法监督他们,害怕老百姓拿起法律武器,如通过要求信息公开、召开听证会、要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此种行径着实令人不耻。而且,有西南方面的朋友反映,其所处的某县即是如此。


(上为西南某地朋友的朋友圈页面)


(此为被西南某地网络屏蔽后的页面,本公号拒绝了多家广告,没有丝毫营销行为)


(上为其他地区目前的正常打开页面)

而且,该县在征地期间就开始断电断网,以防基层群众向上举报和揭发,行为极为恶劣。希望各位朋友要勇于学法用法,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欢迎大家对当地有关部门屏蔽本公众号文章的情况积极举报,如查证属实,即予相应奖励。

同时,本公众号也警告那些试图进行掩耳盗铃的机关和领导:现在全国都在推进法治建设,你们虽然自以为山高皇帝远,但法治的春风必将吹拂祖国的每一片土地,你们的不法行径将昭于天下。而且,发现一起,我们将利用法律和行政等综合手段予以维权!

再次警告擅自屏蔽“仗法执言”普法文章者:请自重!


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图片:网   络

审读:汐   颜 

“仗法执言”公众号是纯公益、完全免费的

法律学习与交流平台,

欢迎有识之士关注和加盟

求勾搭!求点击!求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