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麻雀已是国家保护动物!7人因夜捕麻雀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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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一个夜晚,徐某、许某等7人至金山区吕巷镇蔷荚路附近,使用电筒、网、竹竿、摇铃等工具抓捕麻雀,在返回的途中被民警抓获,并当场清点其抓获的麻雀数量为277只。经鉴定,涉案鸟类均为树麻雀,系野生鸟类,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随后,上海金山区警方抓获了这个7人团伙,并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
在看守所里,7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官交代,自2017年6月起,他们便常以7人团伙形式到松江区新浜镇,金山区枫泾镇、朱泾镇、吕巷镇、张堰镇等地乡村网麻雀。今年共网了20多次,多时一晚网500-600只麻雀,少时几十只。
他们7人都住得很近,一般由许某召集,确定晚上捕猎地址后,就一起开车出去网麻雀。网到的麻雀平分后,便各自卖给附近村里有需要的居民。
日前,上海金山区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该团伙提起公诉。
“我之前因为网麻雀被判过刑,但还想赚点小钱,供自己平时花销。其实自己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的。”徐某交代道。
当被检察官讯问是否知道捕猎麻雀属于违法行为时,犯罪嫌疑人都表示,徐某曾向他们说明过自己当初捕猎麻雀被判刑的事。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某、许某等7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7人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捕获具有重要生态、经济、社会、科学研究价值的树麻雀277只,属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已达到中国刑法规定 “非法狩猎罪”立案追诉标准。
检察官表示,许多人不知道的是,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按照法律规定,猎杀20只以上即构成非法狩猎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的,只要达到情节严重,不管狩猎的目的如何,即使不是为了营利,也将构成犯罪。
法律知识链接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禁用的工具,是指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人畜安全以及破坏森林的工具。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8条规定:“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
禁用工具还包括地弓、大铁夹、大桃杆子等等。
所谓禁用的方法,是指以破坏、妨害野生动物正常繁殖和生长的方法,如投毒、爆炸、火攻、烟熏、掏窝、拣蛋、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攻等等。
量刑情况:通常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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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图片:网 络
审读:汐 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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