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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神学政治论》后谈摩西

涟漪朵朵 百年树人 2018-06-29



有段时间对人生特别迷茫,打算在宗教中寻求安慰,于是买了《圣经》。本想认真读读,但是太多质疑,无法继续。最近看斯宾诺沙的《神学政治论》,他对上帝及《圣经》的解释反而让我放弃了偏见和质疑,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去体会。


他建议:“各人须把这些信条变通,以与他自己的想法相合,须按他觉得能对于这些信条深信不疑来解释,庶几他更能全心全意顺从上帝。”关于上帝:“万物依自然的一般法则而存在,并且为之所决定。此自然的一般法则不过是另外一个名称以名上帝的永存的天命而已。”至于神力:“是借人性或借外界的情况以施展的。”


这样的定义对于我这样的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能够让理性参与进来,这让我有学习、了解《圣经》的欲望。毕竟这本书流传了几千年,洗去外面夸张的粉饰,内里毫无疑问有夺人的智慧存在。


目前读《出埃及记》,摩西作为主角给我带来极大的震撼。斯宾诺沙评价说:“摩西不是由欺骗,而是由于非凡的德性,深深地得到了一般人的倾服,以为他是超人,相信他是借神的灵感来说话与行事。”凡读过《出埃及记》的人很难不为摩西折服,无论信不信上帝。


依照《出埃及记》的顺序,从摩西坎坷的出生谈起,时值法老下令溺死所有希伯莱男婴。摩西被法老的女儿收养那段内容,我认为这是摩西母亲为救儿子做出的努力。这是一位非常聪明优秀的母亲,她肯定预先打探了法老女儿的人品和立场,因为很显然法老女儿同情希伯莱男婴的遭遇,她当时看到摩西就断定:“这是希伯莱人的一个孩子。”明知孩子身份仍然决定收养,这说明了她的立场;其次就是摩西母亲打探清楚了法老女儿在尼罗河洗澡的地点和时间,把包裹好的摩西放在一个能被发现的位置;最后安排了摩西的姐姐守在那里,我想姐姐的使命有两个,一是促成法老女儿的收养;另一个是万一出现意外情况,她可以立即救回摩西。关于这一处我的理解是:为了你爱的人,你会倾尽全力,成全你的就是你做出的努力。


有如此聪明大胆的母亲,摩西的智商完全不用怀疑。这个母亲养育的三个孩子都是犹太历史上的名人。小摩西应该能时常接触到他的家庭,至少在吃奶期间一直是跟随其亲生母亲的,法老女儿当时说的是让其母带走孩子去奶,她付工钱,这是一位心善的养母。书中也说摩西渐长后才去法老女儿那里做了她的儿子。


据说摩西逃亡之前在埃及生活了40年,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身为希伯莱人却未受奴役,想必让他各方面的感触都比一般人复杂,他可能享受了自由民甚至贵族的权利,却要时常眼见父母族人身为奴隶的痛楚,由此而激起了带族人出走埃及的念头。而且他在埃及养母那里所受的教养也让他能超越整个族群的高度去思考行事。


摩西的伟大在于他的责任感以及世所罕见的行动力,他从未以他的奴隶血统为耻,反而主动承担起更伟大的使命。前四十年在埃及目睹族人为奴的悲惨,后四十年因杀人流亡米甸,让他能静下心来规划布置。我相信他逃亡米甸后与其母、兄、姐一直有联系,而且他的老丈人-米甸的祭司可能某方面也影响了他。


《三国演义》写诸葛亮七擒七放孟获,而80岁的摩西和法老的较量多达十次,法老多次食言。如果允许我就这段理解教义的话,就是《圣经》想告诉我:在强权如法老一般的人面前,食言是常事,不要对奴隶主的话太过当真,只有触其痛处才会履行承诺。我想摩西一直是打算平和带族群离开的,他最初可能一直在利用天灾在民间、宫廷内制造舆论,造成一种压力,但法老不置可否的态度让他最终选择了暴力-击杀埃及人、畜的头生子。


离开埃及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何将这群接近百万的庞大族群带到所允诺的淌着奶与蜜的应许之地?路上所有人的吃喝拉撒睡、还有异族的攻击,更重要的是如何改变族人几百年来形成的奴隶思维模式,形成自由民自信平等的观念,这点我认为应是摩西考虑的重中之重。为什么我认为这点非常重要,想想美国那些被贩卖的黑人,也是为奴两三百年,然而解放了以后黑人几十上百年来并没有赶上国内的其他种族,无论受教育程度还是犯罪率,我认为为奴经历带来的伤害是很大的(从生物学角度来看,人种在智力上并没有太大差异,关键是后天习得的思维方式和观念),毕竟他们曾长期被贴上又懒又蠢的标签。而且《圣经》“出埃及记”也曾给过美国宗教人士启示,他们在19世纪初把一些被解放的黑人送到非洲西部,专门成立了一个国家-利比利亚,不过很显然奇迹并未重现,该国现在仍是最不发达国家之一。


毕竟这世上只有一个摩西,只有他想出了:与上帝有约,是特选之民这个绝妙的主意重塑了希伯莱人被压弯的脊梁。从此以后,希伯莱人仿若重生,始终保持着一种优越感生存于世,而且确实显示了特选之民的力量,以约占全球0.25%人口数获得27%的诺贝尔奖,为整个人类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凡事总有两面,这种优越感也使得他们这个族群备受排斥和压制,使得他们无法融入其他种族的社会生活。可是,即便如此,他们依然愿意维护这份优越感,不愿泯灭众人矣。


竖立自信只是一方面,摩西另一方面的贡献是律法,是特选之民不假,但这特选之民也得遵守上帝立下的规则。《出埃及记》里颁布的律法除开祭祀神那些内容,其他在我现在读来仍觉得相对公正公平,公元前一千多年颁布的律法中明白无误地包含了同理心:因希伯莱人曾寄居埃及,所以也要友善对待寄居者;借邻居的衣服要在天黑前还他,以免他过夜冷等等。可以说,法治的观念可能一开始就已经深植在希伯莱人心里。


法治、十二族自治、一神之下众人平等、私有财产的认可、爱邻如己等,虽然后来有祭司贪得无厌的索取,但所有希伯莱人生活在这个国度还是甚感满足。虽然他们后来国破四散于世界各地,但他们的精神家园始终在应许之地。


说实话,我看《出埃及记》就和看历史记录一样,仍然爱在简洁隐晦的文字里发掘关于权力的争夺、夫妻的隔阂的小事件。比如记录说摩西在去埃及的路上,上帝要杀他,他妻子割了儿子的包皮这事,我的看法是他妻子半路上知道了他去埃及的主要目的后,不愿与他去冒险,因而发生争执,以至于妻子动手伤了孩子以示分手,并说了血郎这样的话。书里从未对摩西的妻与子多加描述,而且他后来带族人在荒野流浪时,老丈人带着他妻子和儿子来看他,我感觉是老人家想让夫妻和好,但未能如愿,后又带女儿和外孙子离开。可见摩西一直未与妻子一起生活。


关于权力的争夺在于他和他哥哥还有侄子之间,铸金牛犊事件很明显是他哥领头,摩西不知道是病了还是遇袭或有事,失踪40天后才出现,手里拿着上帝所刻的石板律法出现,一举粉碎了哥哥和侄子夺权之举,杀了两个侄子以及3000族人平乱。他能成功将希伯莱人带出埃及,他的兄姐以及整个利末族人都出力甚多,因此当局势稳定之后,要求分利的呼声就会出现,我相信摩西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但他的兄姐族人并没有他那样无私伟大。所以最终祭司一职交给了他哥及子孙、还有利末人,他们后来越来越贪婪,以致引起反抗。事实上,历史上这样的事屡见不鲜,理想主义者一人无法成事,必须有投机者加入,然而两者的目标本不一致,往往在成功后会分道扬镳,而且多半投机者获胜,这便是我所理解的教义,比如《动物农场》里雪球影射苏联的托洛茨基,它是理想主义者;而拿破仑影射斯大林,是权力的投机者。有观点认为,摩西其实在金牛犊事件中就已被杀害。


无论怎样,都无法抹杀摩西的伟迹。这世上,还有一人模仿摩西最为成功-穆罕默德!虽然对其不甚了解,我却感觉这人悟透了《出埃及记》,其超凡的能力也让他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基础上创立了伊斯兰教。


如果你对基督教感兴趣,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圣经》,我建议你读一下《神学政治论》,读完你就会发现:你已经是上帝信徒!因为他说:凡人爱正义与博爱,我们借此就知道他是信神的人。你不爱正义与博爱?我不信。

本文由百年树人作者涟漪朵朵原创,转载注明出处和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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