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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小事”不注意,官员仕途很可能止步!

2018-01-17 贴心娘家 青岛市妇联

个人事项


最近,很多领导干部都在忙着填写一份特别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国家规定,每年1月31日前进行年度集中报告。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出入境、婚姻等情况,不少人以为只是“小事”、“家事”、“私事”。然而在官场上,报告这些个人有关事项,是诊断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


因为忽略这件“小事”而丢了官帽的案例并不鲜见。领导干部们注意了,要是这件事办不好,后果很严重,各位在填报时谨记老实交待!

别小看!有人因此丢了乌纱帽

人有关事项填报绝不是“小事”。要是不说实话,甚至会“乌纱帽”不保。据统计,全国去年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处理的共12.48万人。另外,中国纪检监察报去年还曾公布湖南省郴州市8起处级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件,这些干部大都因此被处分,有的甚至被双开。


【隐瞒房产出售 处级官员被双开】


一名县委原副书记将其一处房产填报为“以交易价100万元出售给谢某,并收取定金40万元”,掩盖其并未出售房产而是向谢某妻子张某借款40万元的事实;同时,将从贷款的490万元填报为“将此款借与几名亲戚”,未如实填报为“转借给邓某,并按月收取利息”的事实。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谎称休假,私自赴日本被双开】


一名原副处级女干部在未向组织报告、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先后4次出国到日本,其中一次还假称其正在西安休产假,甚至还隐瞒了其间赴日本攻读硕士情况。加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未报告已离婚被免职】


该市精神病医院原副院长隐瞒个人婚姻变化情况,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其离婚的事实。加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广东几个地方立法了

就在2017年,国家发出了两项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政策除了调整了报告对象的范围、随机抽查比例提高到10%,还对各种处理的影响期作了明确:



而广东在早前就拿出过强硬的办法来严抓:2014年10月广东曾就《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提出,拟提任领导干部的,应当如实报告个人婚姻状况、房产、投资、债务、配偶子女从业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不按要求如实报告的,不予提任。


据广参编辑不完全统计,广东多个地市也就预防腐败出台了法律。《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明确规定:按规定报告上一年度八大事项,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对房产、汽车、有价证券的拥有情况以及本人婚姻变化情况等;《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也要求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婚姻变化、家属移民、家庭收入及财产等情况,同时建立抽查制度。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的一位原庭长,就是在汕头立法后查处的官员之一。根据广东省纪委官方微信“南粤清风”披露,2015年5月,纪检监察机关对该官员核查发现,他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中,均没有填写任何房产、商铺的内容,实际上执纪人员发现,朱镇宣瞒报了大量房产。因严重违纪情节,其最终被开除党籍。

领导干部要报告什么?

概括而言, 8项家事和6项家产,共14项内容。


“8项家事”


1、本人的婚姻情况;

2、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3、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6项家产”


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入);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6、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案例解惑

问:比如报告人有一套房子,面积是180 平方米,他填报的时候只填报了120平方米,这种情况属于漏报还是瞒报?应该怎么处理?


答:报告人少报告了房产面积60平方米,属于情节较重的漏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后,至少给予诫勉处理。有的人觉得回家翻房本过于麻烦,于是就凭感觉估算了。按规定,漏报、少报房产面积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隐瞒不报。


问:刚签买房合同,房产证还没下来也没入住,可以不填报吗?


答:只要签订买房合同,不管房子入住没入住,都要填报!


问:比如报告人的配偶投资了一家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为100万元,但他填报的时候只报告了投资金额50万元,这种情况属于漏报还是瞒报?应该怎么处理?


答:报告人少报告了其配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额,少报告的金额达到了50万元,属于情节较重的漏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后,至少给予诫勉处理。


在组织面前做诚实人、说老实话,是对每个党员最起码的要求。认真履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检验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切莫把瞒报个人事项当成“小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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