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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了!拒系安全带、殴打的士司机的男子,这下该后悔了……
看起来像水,闻起来陶醉;
喝进去辣嘴,留肚里闹鬼;
走路来绊腿,半夜想找水;
醒来就后悔,身心俱疲惫。
不用猜,就是酒。
醉酒伤身,有人却还因此被抓了,
真的是很后悔、很疲惫
老规矩,先看一段视频……
视频中,
的士司机周师傅好言相劝赵某系上安全带,
却被其殴打致伤,
周师傅随即报警。
接警后,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民警调取事发现场以及出租车上的监控进行查看,
并于2018年7月12日晚将赵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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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莫让醉酒成为你违法的借口!